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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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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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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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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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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hhsp.gov.cn)“安全生产信息”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屏县湖滨路政府大楼6楼,邮编:662200,电话:0873-4854847,电子邮箱:sp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明确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积极组织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业务,明确公开重点,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落实专人发布与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3条,根据单位职责,重点宣传日常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领域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及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各科室的任务工作,需要公开的,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由办公室办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在县政府网站设有安全生产专题,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局内的重要工作、重大
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公开进行,规范运作;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报送的可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科室按时报送可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向社会提供利用。
二是召集相关职能科室查漏补缺,并对照相关制度分解落实任务,充实网站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