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72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石屏县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石屏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信访部门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搭建深入推进与市民群众的互动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屏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县信访局认真运用“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依法及时受理、转交、督办群众网上信访件。在不涉及信访人隐私的情况下,所有网上信访事项答复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访群众可使用提交网上诉求时产生的信访件号和查询密码通过互联网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查询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和监督,公众也可参加评价。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2022年,石屏县信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信访局积极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明确公开程序、审核、职责等制度流程。需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要求,首先由相关科室提出,经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政府按程序上网公开;对可能引起公众较强反响的相关信息,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公开,严格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县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4条。

(四)平台建设

由于县信访局工作性质,并未开通相关平台,如网站、公众号等。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相关要求,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不足,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报送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报送信息质量还不够高;四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牢固树立主动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数量和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2.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访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石屏县信访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