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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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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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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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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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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石屏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sp.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石屏县统计局认真落实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2022年石屏县统计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石屏县统计事业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石屏县统计局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94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7条,通过石屏县统计局信息内网发布67条。印发《石屏县统计专报》11期、《2021年石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20本、《2022年石屏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300本。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石屏县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开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规范答复流程,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2年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结。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没有引发有关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由科室填写《石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分管领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规范栏目设置,将政府信息更方便的服务于社会公众。同时,持续抓好统计内网的维护更新,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网络防护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维护,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保障了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具办人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需加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工作实效。
(二)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推进石屏县统计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四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石屏县统计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