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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6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石屏县政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数据发展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政府公开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政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紧密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以公开促服务,集中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信息,为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信息支持。

  (一)积极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发布实效,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政务服务数据信息,宣传报道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向群众传递最新政务服务数据工作信息。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4条,其中计划总结类3条、财政信息7条、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程序等服务内容,群众可通过现场申请、数据电文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申请公开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出现因违法违规操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的内容,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才予以公开。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发布公示外,2021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还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各类公告、公示信息共计560条。其中: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15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8条、工程建设交易信息423条、土地出让公告公示信息14条。同时,加强舆情回应,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等渠道收集舆情,按照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置答复。2021年,办理回复12345平台投诉件392件。

  (五)完善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抓此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经常性开展自检自查,同时,根据问题反馈,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门文件和政策解读仍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发布质量和精准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更新需要更及时,内容更全面、更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积极采用图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