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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6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进行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县政府网站(www.sp.hh.gov.cn/)“安全生产信息”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屏县湖滨路政府大楼6楼,邮编:662200,电话:4854847,电子邮箱:sp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实现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8条,事故调查报告请条,提请挂牌督办1条。根据单位职责,重点宣传日常检查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情况

  2021年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已申请公开领域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及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在县政府网站设有安全生产专题,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偏少,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项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