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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5-0002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石屏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屏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35号;邮编:662200;电话:0873—48597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7条,其中,部门动态25条,财政信息公开16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69条,部门预算、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等7条。按时编制发布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开内容要求,根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落实,石屏县财政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规范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层层审核把关,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归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依托石屏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hhsp.gov.cn/zfxxgk/zfxxgkzn.htm),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3个栏目;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建立财政信息公开栏目,并按照要求定期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石屏县财政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抓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负责政务公开人员对相关政策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对公开信息审核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理论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财政工作重点,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石屏县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

202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