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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5-0002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9
  • 时效性
    有效

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共报送各类信息51条,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校对,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避免发生信息泄露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严格执行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认真做好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对12369环保热线、领导信箱、办公电话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各类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信访投诉案件,认真记录,详细解答,及时查处,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6件,案件查处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相关要求,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和石屏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内容逐步规范,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性、系统性不够,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不足。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

二是依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要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及宣传,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规范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没有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