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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5-0004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屏阳路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邮编:662200;电话:0873—48578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石屏县林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省州林草局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发展,狠抓目标落实,“森林石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县林草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审查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我局加大部门信息发布力度,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8条,其中,部门动态9条、公示公告11条、行政许可2条、财政信息公开3条,修改本单位政府机构及职能1条,按时发布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财政预决算22条。二是在信访网站主动答复网上信访件5件。三是按时规范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已按要求于2024年1月29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公开日常工作信息9条;严格落实“12345”政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2024年未接到“12345”政务便民热线电话。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体系。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政务公开信息写作培训,局党组会议听取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测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单位请在邮箱附件一同发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各科室之间沟通交流不够,导致部分工作信息收集滞后,部分部门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

2.信息发布审核不够认真仔细,时有出现错词错句情况发生。

(二)改进情况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各科室之间沟通协作,及时报告单位工作信息,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

2.加强学习宣传信息公开发布相关要求,规范好日常信息收集工作,认真审核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减少出现错词错句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