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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5-0006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新闻出版(版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新闻出版(版权)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透明、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4年石屏县新闻出版(版权)局没有新制作需要主动公开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县级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州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编制了《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于2月6日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栏目公布。

3.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行政许可权限受州局委托,目前我局有三项审批事项:一是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二是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及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三是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变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9号)、《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29号)以及《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石办发〔2020〕45 号)相关要求,新闻出版、电影等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由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

5.2024年,我局没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政府信息管理,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依托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石屏县新闻出版(版权)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但没有统一平台,对行政检查中相关数据不能及时、便捷、充分交换。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聚焦公平公正、便民利民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时效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需求,及时、准确地公开石屏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