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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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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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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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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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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宝秀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宝秀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宝秀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9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7-25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18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石屏县内居住的居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向宝秀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由年满18周岁在石屏县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宝秀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由宝秀镇人民政府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或者由宝秀镇人民政府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
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宝秀镇人民政府(地址:宝秀镇人民政府,邮编:6622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钱杨;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 996617535@qq.com邮箱。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参会通知
宝秀镇人民政府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3-3174471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石屏县宝秀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