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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16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山区河道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18)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