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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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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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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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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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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山区河道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18)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