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819
-
发布机构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15
-
时效性有效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二项:“部分县市和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重视不够、核查不细致,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数据居多”、第四项:“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工作推进情况不掌握”、第五项:“异龙湖管理机构较多,工作合力未全面形成”、第二十四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涉及4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873-4845177 邮寄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
附件:
1.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5.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6.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7.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2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3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4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5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6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7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