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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个:

  1.“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存在风险。督察报告指出:建水县南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部分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水回用率低,渗滤液处置费用较高,存在不能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处理隐患。弥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垃圾填埋场设计填埋规模101.63万方,已使用库容95万方,现处封场整改阶段,目前依旧接收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部分导排渠淤堵,监测发现坝体及堆体均发生向下游水平位移情况。屏边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导气石笼设置、数量不满足要求,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填埋区雨污分流措施不彻底,覆膜上方有雨水积存。”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督察报告指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措施落实有差距,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公路交通及城郊未铺装路面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蒙自机场建设、长桥海清淤扩容等大型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差距较大。”

  现已完成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3064999;邮寄地址: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存在风险整改完成情况表.docx
附件【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不够整改完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