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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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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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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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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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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异龙湖系统科学治湖不足。督察报告指出:社会参与不够。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既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石屏县对全社会广泛参与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动员不够,‘干部干、群众看’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全民主动治湖护湖意识不强,仍存在污水乱排乱倒、垃圾乱丢乱放等现象。”现已完成整改,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委宣传部提出。联系电话:0873-4857339 邮寄地址:石屏县湖滨路13号县委大楼四楼(县委宣传部)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2024年1月30日
附件【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