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研学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公示
经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石屏之初研学实践综合基地、石屏县北杨豆腐厂▪豆腐制作研学基地收取研学活动成本费并予备案。现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间,对以上收费若有异议,可向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杨娜,0873-4908028。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