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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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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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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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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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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2023〕—14) 要求,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附件: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1:石屏县山区河道名录“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