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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103
  • 发布机构
    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石屏县“县树”“县花”评选活动的通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县树”、“县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是城市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是地方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激发广大市民热爱石屏、建设生态美丽石屏的热情,助推“绿美石屏”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程序

   征集评选工作从2023年1月19日开始至2023年1月29日结束。具体程序包括:宣传发动、组织市民推荐、专家初审,组委会审核,县政府审定,最后由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命名,向社会公布。

   二、评选标准

   (一)“县树”评选标准

   1.树种有代表性,有地方特色和象征意义;

   2.适应本地种植,栽培历史悠久,有观赏性和经济价值;

    3.能反映石屏的自然和人文特点,能代表石屏的生态城市形象。

  参考推选县树树种:杨梅树、柚子树、重阳木

   (二)“县花”评选标准

   1.栽培广泛,历史悠久,适应性强;

   2.形态优美,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3.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广大市民所喜爱。

   参考推选县花花种:马缨花、冬樱花、神黄豆花。

   三、评选方式

   广大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推荐:

  (一)微信推荐。关注魅力石屏微信公众号,参与县树、县花投票评选,或扫描二维码填写提交推荐“县树”“县花”;

  (二)信函邮寄。市民可关注石屏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并自行下载《石屏县“县树”、“县花”征集评选表》。填写后邮寄至“石屏县湖滨路县委大楼四楼县文明办”,并在信封上注明石屏县“县树县花评选”字样;

  (三)电子邮件。填写征集评选表发送至石屏县“县树”“县花”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pxwm126.com;

  (四)电话参与。石屏县“县树”“县花”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联系电话:0873—4857395。

   附件:1.石屏县“县树”、“县花”征集评选表

  2.县花县树推荐图册

 

 

                                     石屏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