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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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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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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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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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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瑞丰洗涤有限公司洗衣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662200
项目名称 |
石屏县瑞丰洗涤有限公司洗衣项目 |
建设地点 |
石屏县异龙镇原糖厂生活区 |
建设单位 |
石屏县瑞丰洗涤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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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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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瑞丰洗涤有限公司洗衣项目位于石屏县异龙镇原糖厂生活区,项目租用石屏县瑞丰物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700m2。总投资46万元,主要建设洗涤车间及相关辅助设施,洗涤规模为500套/d,不对医院布草进行洗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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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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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项目洗涤车间、办公室及仓库均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使用,后续需要建设的有锅炉房及相关环保设施,施工量较小。施工主要采用人工施工,施工期工程量较小,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及焊接烟尘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废气 锅炉废气经集气管道(集气效率100%)收集后,由1台风量为2050.0235m3/h引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处理,后经1根30m高的DA001排放,排气筒设采样孔和监测平台,布袋除尘器设置备用布袋(布袋总数的50%)。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石屏县瑞丰物流有限公司已建20m3化粪池进行处理;洗涤废水设置一个容积为30m3的废水沉淀池(三级沉淀)对洗涤废水进行沉淀,沉淀后经630m的自建污水管接入项目区南侧符家营公路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 (4)固废 废包装材料与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废水沉淀池底泥经炉灰收集袋收集后,出售给周边村民作为农肥使用。项目固废处置率为100%。 |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