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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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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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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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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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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3YN202406020003号群众举报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25批编号D3YN202406020003(标*的重点件)群众举报问题:“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大水村委会仁寿村西边的养殖场建在住宅旁边,距离异龙湖仅100米,属于异龙湖环湖禁养区,粪便散发恶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石屏县农科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 4844862,邮寄地址:石屏县农科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46号)
附件: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3YN202406020003号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3日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3YN202406020003号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立行立改,拆除养殖设施,消除臭味;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 |
责任单位 |
县农科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异龙镇人民政府 |
整改措施 |
对李海涛饲养的肉鸭进行清退;对鸭舍进行拆除,清理干净污水和肉鸭粪便。 |
完成情况 |
一是养殖场户李海涛于2024年6月5日自行完成养殖的300余只肉鸭的清退工作。二是养殖场户于2024年6月8日自行完成鸭舍的拆除工作,并清理养殖污水和粪便,清除对周边村民生活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