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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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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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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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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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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20045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提出。
联系电话: 0873-4857589
邮寄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D3YN202405220045整改情况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D3YN20240602000整改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