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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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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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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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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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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一、听证事项:《石屏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
二、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56名,其中:决策事项涉及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9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3名,县级机关干部代表13名,乡镇干部代表9名。
(二)代表产生方式
1.利害关系人代表29名,分别在9个乡镇产生,由各乡镇推荐,其中异龙镇、宝秀镇各推荐村委会干部代表2名,小组长代表1名,村民代表1名;坝心镇、牛街镇、龙朋镇、哨冲镇、龙武镇、大桥乡、新城乡各推荐村委会干部代表1名,小组长代表1名,村民代表1名;
2.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3.县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4.专家学者3名,由县农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各推荐1名;
5.乡镇干部代表9名,9个乡镇各推荐1名;
6.县级机关干部代表13名,由县政府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县档案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各推荐1名。
三、旁听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旁听代表人为3名,在石屏县居住的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所在单位证明,报名人数超过确定名额时,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代表。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报名地点:石屏县农科局副局长室;
联 系 人:龙游恒;
联系电话:0873--4857212。
四、其它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和石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hh.gov.cn/)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石屏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