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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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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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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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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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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石创建办发〔2020〕9号)要求,经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评选推荐,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共推荐出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9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2月2日—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2月7日18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实名向石屏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宗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873-4844489
邮箱:spmzj4844489@163.com
地址:石屏县湖滨路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县民宗局
邮编:662200
石屏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附件【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