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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2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松村至宝秀污水管网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5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6622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松村至宝秀污水管网连通工程

石屏县松村至宝秀污水厂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水工源工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设置9段污水管,总长为3818.289m,其中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400  1171.665m;PE管 DN300  2646.624m。

1. 废气:施工扬尘采取遮盖建筑材料、临时表土堆场、洒水降尘、围挡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检查井、污泥井产生的恶臭通过在检查井、污泥井周边增加行道树的绿化,缩短清掏时间,清掏完成后及时对路面淤泥进行清扫、冲洗。

2.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剩余的交由施工单位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河底清淤底泥经自然干化后,清运至项目周边农田作为农肥使用;生活垃圾由石屏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运营期沉砂池沉砂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取围挡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过程中的减震设施、分段施工、提倡文明施工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