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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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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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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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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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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2月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议公示
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1年2月中央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议公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0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0〕104号),下达我县2021年第一、二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共3041万元。按照《石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石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建议安排项目17项。项目安排表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安排的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我办。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在反馈的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在反馈材料上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 春 电话:4845889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4日
附件【石屏县2021年2月整合涉农项目安排方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