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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71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取消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示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取消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示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及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设定依据 

调整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林草部门 

(州、县)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 

护区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 

整482 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 号) 

取消 

取消许可后,林草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加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发现涉嫌犯罪活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严格实施猎捕野生动物、采伐或采集野生植物、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 

公示期1个月,2021年3月4日至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