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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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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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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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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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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确定2021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2021年度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保障防汛安全,做好抗旱减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防大汛、抗大旱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确定2021年全县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包括:县和9个乡镇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人、中型、小(1)型、小(2)型、小坝塘及重点河流、异龙湖、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
各防汛抗旱责任人同时也是相应的水库大坝安全与山洪灾害责任人。各责任人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防洪度汛和抗旱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减少旱灾损失。
防汛抗旱责任人员随职位变动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石屏县2021年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石屏县2021年异龙湖、中型、小(1)型、小(2)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石屏县2021年重点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
4.石屏县2021年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5.石屏县2021年小(2)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6.2021年水库安全度汛责任落实情况表
7.自动雨量站防汛责任人表
8.简易雨量站防汛责任人表
9.无线预警广播防汛责任人表
10.简易水位站站防汛责任人表
11. 石屏县小坝塘防汛责任人表
附件【2021年各类防汛责任人名单(石屏县 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