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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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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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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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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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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662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改扩建项目 |
石屏县龙朋镇S216省道旁 |
石屏石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对石屏石鸿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改扩建,将原HZS90混凝土搅拌机改建成HZS180混凝土搅拌机,年产量由40万立方增加到60万立方。 |
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料筒仓配套8套除尘器(2个水泥筒仓、1个矿粉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实现一用一备);配料斗设于三面围挡、设有顶棚的彩钢大棚内,在配料棚顶端设置喷淋设施在进料时进行喷淋降尘;生产线输送皮带采用彩钢结构密封,并设置喷水降尘设施;新建搅拌机顶端设有密闭的收尘设施和布袋除尘器,备用1套布袋,实现一用一备。 2. 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地面冲洗废水收集于1个20m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降粉、沉淀池底泥收集回用;废弃混凝土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整改(做好地面防渗、设置围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