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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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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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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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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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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石屏段)》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石屏段)》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
一、听证事项
对《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石屏段)》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情况
本次听证于2021年7月23日14:30--17:30在龙朋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人由县自然资源局王永康、丁磊和陈洵三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王永康担任;决策发言人由县自然资源局王艳梅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府督办室普云金和政府办法规科赵晨雨两人担任;记录员由县自然资源局邱若梅担任。42名听证代表有40名到会。
三、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40名听证代表认真听取了《方案》,并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方案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多数代表同意《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地用途调整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石屏段)》;少数代表认为补划地块位于村子旁边不合理,影响村庄发展规划,建议不要沿村庄补划基本农田,尽可能为村庄发展预留空间,在可能另行补划其它地块的情况下,补划地块尽可能远离村庄,临近道路边补划地块退让出道路扩建所需的位置;
(二)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龙朋镇交通条件,对龙朋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给予支持,建议项目用地时要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及时兑现各项补偿费;
(三)建议在补划地块时,尊重群众意见,充分考虑村庄发展的需求,为群众建房预留空间,并纳入村庄规划。
(四)建议尽快完善《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审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决策发言人的解答说明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的质询、提问和建议作出了一一答复和解释,并通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项目涉及我县的建设用地选址和布局科学合理,《方案 》满足《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的要求。
(二)调整后,各项约束性指标均满足红河州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提高了我县集约节约用地水平,有效保护了永久基本农田。
(三)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用地。
五、听证会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重新调整补划地块”和“补划地块退让道路扩建位置”的建议,我局将及时与编制单位认真核实,在能找到与占用地块质量相当、数量相同的地块时,尽量给予重新调整。对于位于道路边的补划地块,一定退让出扩建空间。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