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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03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文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纸质报告查阅方式 

  电子版链接:见附件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于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联系方式见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小水村),也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石屏县水务局:联系人:李工(189XXXXX22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赵工(155XXXXX265,12145416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1日止(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附件【(征求意见稿)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df
附件【公众意见表-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