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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554
  • 发布机构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8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会公告(第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异龙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湖泊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药减量化,石屏县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石屏县实际,拟制定《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根据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组织对《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听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 11 月 17 日 (星期三)  下午15:30

  地  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五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李红艳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蒋少昆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龙游恒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蔡永俊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  春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何丽英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三)听证监察人员

  赵晨雨  县政府办法规科工作人员

  李锦辉  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四)听证代表

  1. 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6名

  李伟彬 异龙镇高家湾村委会村监委主任

  彭云成 石屏县膨大农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银梅 石屏县惠安农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周  鹏 石屏县锦鹏农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杨  雄  异龙杨梅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李  刚 异龙果蔬有限公司负责人

  胡艳玲 张向寨村委会副书记

  马金平 石屏县红土地农资有限公司代表

  龙宝兵 石屏县宝秀镇宝兵农资经营部负责人

  苏海军  绿源杨梅种植园负责人

  孙继平  种植户代表

  彭寿清  坝心镇白浪村委会总支书记

  马国辉  石屏县国辉农资有限公司负责人

  全国俊  石屏县坝心镇为民农资经营部负责人

  孔德祥   种植户代表

  彭  永   种植户代表

  2.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2名

  何云忠  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

  高  英  县政协委员

  3. 专家学者代表2名

  井建伟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龙云福  县植保植检站 推广研究员

  4. 县直机关干部代表5名

  戴继永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罗  碧 县异龙湖管理局资源开发管理科科长

  腊语晴 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法规宣教科副科长

  孙丽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周永伟 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5. 乡镇干部代表6名

  张  肃 异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银萍 宝秀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建军 坝心镇党委委员

  谭 芳  异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组长

  白云贵 宝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组长

  莫文高 坝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组组长

  本公告自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在石屏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p.hh.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http://ygzf.yn.gov.cn)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