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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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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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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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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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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12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分情况的公示
2021年11月,共4家零售药店向我局提交了定点协议零售药店申请材料,分别为:一心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屏宝秀镇连锁四店、一心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石屏龙朋镇连锁二店、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石屏一分店、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富飞大药房。我局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医保〔2019〕163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要求,对4家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并组织人员对4家药店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评分,于11月25日对评分情况进行了合议。现将4家零售药店评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普筠钫,0873-3174493。
附件:《红河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云南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石屏一分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xls】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富飞大药房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xls】
附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屏宝秀连锁四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xls】
附件【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屏龙朋镇连锁二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