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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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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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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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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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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异龙湖流域地下水取用水管理的通告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合理开发配置利用和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严厉打击擅自凿井、无证取用地下水等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地下水资源管理,规范取水许可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石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已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水环中心正在开展《石屏县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以下简称规划),在规划未审批前异龙湖流域范围内: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取用地下水的相关设施;
二、在建未经批准取用地下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相关设施,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已建但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属于经营性质)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石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立即停止取用地下水,待规划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石屏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