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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8
  • 时效性
    有效

违建房屋拆除公告

  李文斌、徐革、陈昆、何雄、马辉、陈美华、胡勇、罗建明、何祖送、岳福生、何永年、何桂林12人,未取得规划许可建盖在异龙镇异龙湾人工湖畔的房屋,已经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拆除的处罚决定,限期于2021年12月30前自行拆除,到期上述12名当事人若不自行拆除,决定根据处罚决定的内容以及“湖泊革命”、高原湖泊管控治理的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组织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