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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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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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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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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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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石屏县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老牛塘片区)供热项目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4846061 电子邮箱:sphbj001@163.com
通讯地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邮编:662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屏县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老牛塘片区)供热项目 |
石屏县异龙镇老牛塘农特产品加工区323国道旁 |
石屏赫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17333.33m²;建设7台生物质气化炉、7台6t/h的蒸汽锅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
一、施工期 (一)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车辆动力起尘、机械废气、焊接烟尘等。本次环评提出施工过程中,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石方及时回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限值车速,并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 (二)废水: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设置1个容积2m³的沉淀池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源强为75-90dB(A)。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运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硬;土石方可全部回填于项目内用于场地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一)废气:项目7台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统一由1套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根13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中各污染物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的要求。 (二)废水:运营期间锅炉强排水作为原水回用于软水站,软水站废水属于清净下水部分回用于除尘器补水,剩余部分与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污水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通过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南、西、北三面噪声昼夜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循环水池沉渣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肥料使用;残炭、炭灰、木醋液和焦油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与隔油池废油脂经泔水收集桶统一收集后按住建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废导热油交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更换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标识标牌,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采用水泥+2mm厚HDPE+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