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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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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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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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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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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按照《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批复》(石政复〔2011〕69号)、《石屏县关于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11〕8号)和《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转发省发改委 交通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红发改收费〔2016〕345号)文件精神,现将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事项公告如下:
92号汽油价格在8.50元/升以下时,燃油附加费为0元/乘次;92号汽油价格在8.50元/升至9.50元/升以下时,燃油附加费为1.00元/乘次;92号汽油价格在9.50元/升及以上时,燃油附加费为2.00元/乘次。
自下发文件之日起启动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
特此公告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