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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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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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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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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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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异龙湖“两线”划定主要成果
一、“两线”功能定位
湖滨生态红线是维系湖泊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湖泊生态黄线是湖泊空间的安全屏障线,对于维护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生态保护核心区是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区域,是生态空间管控最严格的主导功能区,是生态保护底线区,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任何建设活动。
生态保护缓冲区是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是暂时不宜开发利用、为生态保护预留的区域,重在加强湖泊空间带修复,优化水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绿色发展区是流域内除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以外的区域,是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的区域,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促进富民就业为核心,完善生态补偿和后期管护机制,大力促进生态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形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两线划定情况
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全长80.51千米,其中利用现有道路的长度为28.92千米。湖滨生态红线距最高水位湖岸线在水平方向上平均距离为916米、最远距离为5182米、最近距离为100米。湖滨生态红线围合面积70.12平方千米,比一级保护区面积大29.93平方千米。湖滨生态红线与最高水位湖岸线之间的面积为34.45平方千米。
异龙湖湖泊生态黄线全长66.49千米,其中利用现有道路的长度为29.18千米。湖泊生态黄线距最高水位湖岸线在水平方向上的平均距离为2452米、最远距离为9450米、最近距离为100米。湖泊生态黄线围合面积157.69平方千米,与湖滨生态红线之间的面积为87.57平方千米。
异龙湖流域范围以内,以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为界,共划分为三个区域。湖滨生态红线以内为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为70.12平方千米,占流域面积的19.45%;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为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为87.57平方千米(含超出流域的7.33平方千米),占流域面积的24.30%;湖泊生态黄线之外的流域范围为绿色发展区,面积为210.07平方千米,占流域面积的58.28%。
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布置图
附件【红政复[2022]29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异龙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三区”划定方案的批复(盖章)(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