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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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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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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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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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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筛选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位的公示
根据《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02号)和《云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筛选5家参与机耕和机收作业工作实施单位,1家机防作业工作实施单位。按照《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确定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位的筛选办法》的规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条件:
一、石屏县内注册有效的农机专业合作(公司)组织。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组织成立时间满两年以上。
三、机耕和机收服务组织至少拥有深耕耙平拖拉机5台以上、机防服务组织至少拥有4台以上飞防作业无人机。
四、符合牌证管理的所有农业机械必须参加年度检审。
五、机手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具有五年以上作业经验。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于6月20日对申报的石屏县哨冲镇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石屏县哨冲镇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石屏县坝心镇德荣农机专业合作社、石屏县宝秀镇熙阳农机专业合作社、石屏县常驰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云南祥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服务主体进行条件筛选。
以上6家服务主体均符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农村改革与社会事业科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873-4853657 联系人:李保发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