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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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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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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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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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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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遗 失 公 告(宋元芬)
遗 失 公 告
兹有宋元芬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该宗地位于石屏县异龙镇回民巷23号,土地证书颁发号:石国用(1997)字第0029号,宗地号:A-8-29,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宗地使用权面积6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利人为宋元芬。该证书因权利人不慎遗失,已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红河日报》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石屏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