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红办发〔2016〕79号)的要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逐项核查龙武镇填报的《红河州贫困乡(镇)退出认定表》,审定《龙武镇脱贫攻坚报告》,龙武镇均已符合贫困乡镇退出标准,确定将龙武镇列为贫困退出乡镇。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可在即日起5日内,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举报电话:4857639,邮箱:spfpbzhg@163.com
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