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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391
  • 发布机构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农村客运班线票价浮动的方案》 (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第3号)

   一、听证事项

  对《石屏县农村客运班线票价浮动的方案》(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  

  本次听证于2017年12月18日15:00—17:30在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费晓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雄伟、郑建武担任,听证主持人由费晓东担任;决策发言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国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李彪两人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黄瑞、县政府督查室科员李楠、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段力三人担任;记录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科员丁晓薇担任。听证代表28名,全部按时到会。  

  三、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在听证会上,28名听证代表认真研究了《方案》,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方案》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原则同意《方案》;           

  二是调整幅度全部是20%,建议适当降低;  

  三是调整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监管,严禁超载或人货混装,确保行车安全;   

  四是价格调整及时,可以减轻运营者负担,增加积极性;  

  五是部分线路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希望整改;  

  六是部分线路发车时间不准时,带来不便。  

  四、决策发言人的解答说明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的质询、提问和建议作出了一一答复和解释,并通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上涨20%是经过对运营成本和农村居民承受能力等多项指标科学测算,并符合规定调整范围的;  

  二是调整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一定会做好监管工作,并加大对运营者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三是关于部分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的问题,我们将召集相关运营者集中学习培训,加强督促,限时整改;  

  四是我们接下来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准时发车。  

  五、听证会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建议  

  1.调整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监管,严禁超载或人货混装,确保行车安全;   

  2.价格调整及时,可以减轻运营者负担,增加积极性;  

  3.部分线路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希望整改;  

  4.部分线路发车时间不准时,带来不便。  

  (二)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及理由  

  未采纳的意见一条:  

  调整幅度全部是20%,建议适当降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