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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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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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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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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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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石屏县农村客运班线票价浮动的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公告
一、听证事项
对《石屏县农村客运班线票价浮动的方案》(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
本次听证于2017年12月18日15:00—17:30在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费晓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孙雄伟、郑建武担任,听证主持人由费晓东担任;决策发言人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国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李彪两人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黄瑞、县政府督查室科员李楠、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段力三人担任;记录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科员丁晓薇担任。听证代表28名,全部按时到会。
三、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在听证会上,28名听证代表认真研究了《方案》,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方案》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原则同意《方案》;
二是调整幅度全部是20%,建议适当降低;
三是调整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监管,严禁超载或人货混装,确保行车安全;
四是价格调整及时,可以减轻运营者负担,增加积极性;
五是部分线路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希望整改;
六是部分线路发车时间不准时,带来不便。
四、决策发言人的解答说明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的质询、提问和建议作出了一一答复和解释,并通报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上涨20%是经过对运营成本和农村居民承受能力等多项指标科学测算,并符合规定调整范围的;
二是调整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一定会做好监管工作,并加大对运营者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三是关于部分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的问题,我们将召集相关运营者集中学习培训,加强督促,限时整改;
四是我们接下来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准时发车。
五、听证会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建议
1.调整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监管,严禁超载或人货混装,确保行车安全;
2.价格调整及时,可以减轻运营者负担,增加积极性;
3.部分线路运营者服务不到位,态度差,希望整改;
4.部分线路发车时间不准时,带来不便。
(二)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及理由
未采纳的意见一条:
调整幅度全部是20%,建议适当降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