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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97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0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

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1号)和《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8〕1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8日-9月9日举行。2018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试,为做好石屏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红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师考试实行资格后审,请于2018年11月12日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考生报名点的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州级审核地点(蒙自市凤凰路8号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410室),联系电话:0873—3732526。审核条件时,请报考人员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少于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资格前审。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会计师履职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且会计师履职满5年;

3)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并受聘履职满5年以上。

报考人员(含中央、省单位)在网络报名后,须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核点进行高级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8年3月12至3月31日。审核地点为:蒙自市凤凰路8号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410室。联系电话:08733732526。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1)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31日。(3)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9月9日自行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省内合格标准,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省级合格成绩单,该合格证仅在下一年内(2019年)于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9月8日—9日举行,共两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8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9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9月9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考试收费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37号)的精神,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考生在网上自行缴费。

(二)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文件要求,我省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我省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副高)考试,但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申报评审。

(二)严禁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报考中级资格,否则,考后成绩合格,验审条件不符,后果自负。

                  

 

石屏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附件【石屏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