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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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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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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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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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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个体、自谋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各参保人员:
2017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公布,现将我县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已参保人员请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2017年地税缴费凭证,先到地方税务局缴费,后持《手册》和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到原劳动局二楼农保股办理登记手续。
二、 新参保人员请持《户口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到原劳动局二楼农保股办理参保手续。
三、新转入人员(含跨省转入、退伍复员军人)请持转移材料先到原劳动局二楼农保股办理转入手续,再持社保开具的缴费单到地税部门缴费。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接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请持《户口册》、《身份证》、单位证明先到原劳动局二楼农保股办理相关手续,再持社保开具的缴费单到地税部门缴费。
五、2018年1月至6月已批准退休的参保人员请持《养老保险手册》或地税缴费凭证到原劳动局二楼农保股办理相关手续。
六、缴费日期:2018年7月1日至12月20日止(注:地税部门缴费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请各参保人员互相转告。
2018年个体、自谋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
单位:元
缴费档次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月缴费 |
年缴费 |
40%档 |
2450 |
20% |
490 |
5880 |
60%档 |
3676 |
20% |
735 |
8820 |
100%档 |
6126 |
20% |
1225 |
14700 |
石屏县社保局养老科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