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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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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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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石政办发〔2018〕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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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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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日
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护良好生态和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必然要求,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5号)精神,组织实施好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全县畜禽粪污资源有效利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有效供给需求和种植用肥需要,奖惩并举,疏堵结合,种养循环,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养殖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合力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
整县推进,重点突破。统筹规划种养业布局,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和执法监管,整县推进区域内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生猪、蛋鸡养殖、肉牛三大畜种,加强老场改造升级,严格新场规范管理,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粪污产生情况,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推广经济适用的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
属地管理,严格责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2018年12月达85%以上,至2019年12月达90%以上,至2020年12月达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至2018年12月达到70%,至2019年12月达到100%。
三、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按照“源头减排、种养结合、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积极探索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符合石屏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大力推行粪污高效处理模式,使畜禽粪污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探索适应石屏县山地多、养殖量大、平均养殖规模小的特点,投资少、动力强、有效益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各实施主体根据“源头减排,预防为主”、“种养结合,利用优先”、“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的原则,采取如下三种模式之一进行治理:
——自我消纳模式
对于规模较大,有一定的消化处理能力的养殖场,改造完善自身粪污收集、处理、综合利用等基础设施,通过自备有机肥生产线或销售第三方有机肥生产企业,并带动自身及周边农作物的有机肥施用。具体流程模式又分三种:“干湿分离+贮粪棚(堆积发酵床)+三级污水沉淀池+综合利用”的模式、“干清粪+贮存棚(堆积发酵床)+生物基质池+生态氧化塘+HEW 湿地+综合利用”模式、“自动刮粪(液泡粪)+生物发酵床+有机肥”模式。
——基地对接模式
对于自身处理能力(场地、规模、资金等因素限制)不足的养殖场,加快改造粪污收集和临时存储系统,达到环保条件。粪污除了根据自身及周边种植业结合以外的有限应用以外,主要与第三方有机肥生产企业、区域集中处理中心相结合,由基地负责环保处理和高效利用。
——区域大循环模式
对于散养的家庭养殖户,则通过监管和政策引导,固体粪便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污水由全县“一水两污”工程管网收集,排入污水处理场集中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18年4月)
完成全县养殖场的摸底调查;县农科局会同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前期设施农用地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动物防疫合格证,规模养殖场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规模养殖场根据自身情况撰写“一场一策”实施方案;项目施工的前期建筑材料的准备,设施设备的询价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9年12月)
县农科局会同县发改局指导企业和养殖场按照《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建设并收集整理好施工图像资料、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档案验收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项目负总责,要积极调度,加强督促,保证安全,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三)验收审核阶段(2020年1-12月)
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的考核和验收工作。整理项目资料,归档,形成台账,迎接中央、省、州各级检查。
五、建设内容
以种养结合为路径,第三方治污作补充,建设相对完善的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沼气生产利用,沼液储运、还田利用等配套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通道,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或交由第三方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有机肥。全县将1个有机肥厂建设,4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1个种养循环一体化工程建设和云平台统计的126个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纳入重点建设内容,计划于2019年全面完成基础设施条件提升。
六、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标准
根据不同畜种粪污日产生量进行测定,每存栏10头猪需建设干粪池不小于0.6立方米或全量粪污贮存池不小于1.5立方米;每存栏1头肉牛需建设干粪池不小于0.2立方米或全量粪污贮存池不小于0.5立方米;每存栏500只禽类需建设干粪池不小于1.2立方米或全量粪污贮存池不小于3立方米。
七、奖补方式
(一)重点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1.规模化养殖场。一是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处理模式,支持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二是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主要支持与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以及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2.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和小型厌氧处理设施,支持建设粪污集中收集、贮存、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和购置相关设备,支持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铺设沼液(肥水)输送管网、购置粪肥专用输送车辆。
(二)补助标准
排污沟(管道)投资200元/米,补助100元/米;集污池投资300元/立方米,补助150元/立方米;堆粪棚投资260元/平方米,补助130元/平方米;雨污分流投资100元/米,补助50元/米;沼气池投资900元/立方米,补助450元/立方米;发酵床投资400元/平方米,补助200元/平方米;田间管道投资100元/米,补助50元/米;配水池投资300元/立方米,补助150元/立方米;场房投资600元/平方米,补助300元/平方米。泵站投资300元/平方米,补助150元/平方米,每个泵站补助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超过部分由农户投资;泵按实际价格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其他设备经市场询价后按照50%进行补助。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农科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资料收集齐全后按补贴标准拨付资金。
(四)其他政府配套政策
1.用地优惠: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用地优先规划,按设施农用地予以优先保障。
2.用电优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用电按农业用电0.44元/千瓦小时计价。
3.税收优惠: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免征增值税。
4.有机肥使用补助:对种植企业和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石屏县畜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顺利推进,实现县域种养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浩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彭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永 县政府办主任
黄雄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红艳 县农科局局长
余永生 县发改局局长
普传锋 县财政局局长
杨 飏 县环保局局长
黄建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杨永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进军 县林业局局长
郑 婷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李桥光 县湖管局局长
董红钧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蜀 石屏供电局负责人
石家强 异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春雨 宝秀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马云洪 坝心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 旭 龙朋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映辉 哨冲镇人民政府镇长
卫越星 龙武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国灿 牛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 鹏 大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俊祥 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科局,由李红艳担任办公室主任,蒋少昆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项目进度的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
办公室下设技术指导组、资金管理组、绩效考核组,具体工作职责及成员组成如下:
1.技术指导组
组 长:柳云华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成 员:郑买全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高红起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普继银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吴 帆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负责研究制定项目建设的规格标准,并对制定的标准作出解释,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收集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指导并培训各项目实施主体按技术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金管理组
组 长:刘 静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成 员:何 芳 县财政局工作人员
许飞飞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刘怡璇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负责项目建设经费的申请及财务管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完成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绩效考核组
组 长:毕红亮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成 员:苏继华 县发改局工作人员
丁 皓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柏雪锋 县农科局工作人员
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目标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考评。
(二)加强联动协调机制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调度整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县农科局:承担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专题会议、观摩、技术培训、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活动,负责起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类文件和工作计划,制定相关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联合县财政局编制专项奖励资金分配计划、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做好台账资料收集、进度统计、情况分析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及审批,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与县农科局联合编制专项奖励资金分配计划、下达项目建设的任务;负责财政评审工作。
县环保局:协助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强畜禽粪污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大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排放的执法力度,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同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农村土地整理,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组织实施好与《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资金整合的“一水两污”工程项目,并将收集的台账资料与农科局共享。
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项目实施负总责。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等,确保辖区内项目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任务,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三)强化资金管理
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县审计局要对畜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收回所奖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督查考核
1.保障工程进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实施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解决问题、督促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确保质量安全。各乡镇政府要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质量,要严格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就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严格工作考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相关县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指标分解一览表
2.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年度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附件1 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指标分解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2 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年度任务分解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