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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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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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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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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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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稿)
备案登记编号:
版本号:2018版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稿)
编制时间: 2018年10月17日
备案时间: 2018年12月05日
编制单位: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2.1相关的法律法规............................................................................................... 1
1.2.2相关的标准................................................................................................... 2
1.2.3相关文件..................................................................................................... 2
1.3适用范围....................................................................................................... 3
1.4事件分级....................................................................................................... 3
1.5工作原则....................................................................................................... 5
1.6应急预案体系........................................................................................... 6
2 基本情况..................................................................................................... 7
2.1本矿基本情况................................................................................................... 7
2.1.1地理位置..................................................................................... 9
2.1.2自然条件................................................................................................. 9
2.1.3周边环境......................................................................................... 12
2.1.4平面布置........................................................................................... 14
2.2本矿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15
2.2.1井田开拓及开采.............................................................................. 15
2.2.2井下开采........................................................................................... 17
2.2.3地面生产系统.............................................................................................. 21
2.3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及排放情况................................................................. 22
3 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25
3.1风险源识别............................................................................................. 25
3.2环境风险评价..................................................................................... 33
3.3环境风险事故管理.................................................................................... 45
3.3.1应急救援管理措施.......................................................................... 45
3.3.2环境风险事件预防措施...................................................................... 45
3.3.3环境风险事件发生后处理措施........................................................... 48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52
4.1应急组织体系....................................................................................... 52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53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53
4.2.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56
5 预防与预警.......................................................................................... 58
5.1环境风险源监控................................................................................... 58
5.2预警行动........................................................................................... 59
5.2.1预警分级.................................................................................... 59
5.2.2预警发布与行动........................................................................ 61
5.3预警解除或预警升级............................................................................ 62
5.3.1预警解除....................................................................................... 62
5.3.2预警升级...................................................................................... 62
5.4报警、通讯及联络方式............................................................................ 62
5.4.1报警联络方式................................................................................... 62
5.4.2内部通讯方式..................................................................................... 63
5.4.3外部通讯方式............................................................................... 63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4
6.1内部报告............................................................................................... 64
6.1.1事件信息报告.................................................................................. 64
6.1.2事件信息通报.................................................................................... 65
6.1.3电话通报及联系词内容....................................................................... 66
6.2信息上报............................................................................................ 66
6.3环境事件报告内容................................................................................. 66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68
7.1分级响应机制...................................................................................... 68
7.2响应程序............................................................................................... 68
7.3应急处置措施...................................................................................... 71
7.3.1Ⅰ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71
7.3.2 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74
7.3.3其他应急处理措施................................................................... 75
7.4应急监测........................................................................................... 76
7.5应急终止..................................................................................... 77
7.5.1应急终止条件................................................................................. 77
7.5.2应急终止的程序.............................................................................. 78
7.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78
8 后期处置................................................................................. 80
8.1善后处置.............................................................................................. 80
8.2保险..................................................................................... 81
8.3工作总结与评价.............................................................................. 81
9 保障措施............................................................................................... 83
9.1通信与信息保障.................................................................................. 83
9.2应急队伍保障........................................................................................ 83
9.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
9.4经费保障.............................................................................................. 84
9.5其他保障.......................................................................................... 84
9.5.1应急资料保障........................................................................... 84
9.5.2交通运输保障............................................................................... 84
9.5.3救援医疗保障..................................................................................... 84
9.5.4治安保障........................................................................................... 84
10 培训与演习........................................................................................ 86
10.1培训.................................................................................................. 86
10.1.1矿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86
10.1.2外部公众的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宣传................................................................. 87
10.2演练.............................................................................................. 87
10.2.1演练内容........................................................................................ 88
10.2.2演练方式.......................................................................................... 88
10.3记录与考核................................................................................... 88
11 奖惩........................................................................................................ 89
11.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奖励制.............................................................................. 89
11.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89
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91
12.1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 91
12.2预案的更新....................................................................................... 91
13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92
14 术语和定义.............................................................................................. 93
15 附图、附件............................................................................................. 96
15.1附件................................................................................................... 96
15.2附图................................................................................................ 96
1 总则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针对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保证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相关方案,是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行动指南。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发生概率,建立健全老旭甸煤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老旭甸煤矿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环境事件危害和防止环境事件恶化,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老旭甸煤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
1.2.2相关的标准
(1)(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6月1日);
(2)(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6年1月1日);
(3)(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04年 12月11日);
(4)(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年12月1日)。
1.2.3相关文件
(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5)《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
(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7)《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
(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2018年1月30日;
(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2018年3月1日;
(10)《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老旭甸煤矿矿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内容、要素等基本要求,为事件发生时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1.4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本预案按照煤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并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将事故分为两级,依次为Ⅰ级、Ⅱ级。
1、Ⅰ级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事件有可能在矿区内,也有可能在矿区外但只有有限的扩散范围,可预料在极短时间内得到处置控制,或者消除污染源后影响很快就会消除,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长期或累积性影响以及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可能有:
(1)油脂库内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伴生大量的CO产生,但CO的扩散范围有限,会对矿区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爆破材料库储存的乳化硝铵炸药燃烧爆炸,伴生大量的烟雾产生,烟雾中大量的粉尘、CO和NO2等有毒气体会对矿区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但影响范围主要局限在矿区范围内。
(3)矿井水处理站出现一时间难以修复的大故障,如ZT-F型一体化设备故障,导致污水超标排入小河底河,对小河底河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失效,导致生产期产生的污废水渗漏至场区地下水,对场区地下水单元造成污染。
2、Ⅱ级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尚未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但不是很紧迫,有足够时间进行准备的情况。主要有:
(1)油脂库内柴油储罐发生轻微泄漏,柴油泄漏扩散范围控制在油脂库内;
(2)矿井水处理站出现小故障,如自动加药控制仪器损坏,水泵运行不畅或停止运行,管道出现轻微破损等,导致少量超量和超标排放;
(3)矿井通风设备发生故障,瓦斯不能及时排出矿井,不断累积,可能会导致瓦斯瞬时大量排入大气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
(4)油脂库储存的机油及更换的废机油发生轻微泄漏,泄漏扩散范围控制在油脂库内。
1.5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系统及实施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等相关资源,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充分发挥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3)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上级部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由矿长负责,各部门、班组分级管理、协调作战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小组的作用,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属地为主,分级响应。接受并切实履行政府环保部门的领导和指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方案,充分发挥各应急部门专业优势。
1.6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矿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判别,本矿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因此本矿预案体系仅包括环境应急综合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总体阐述本矿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行动、应急措施和保障的基本要求,是本矿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性文件。
本预案可以与《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及《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相配合,在本预案无法完全满足某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求时依次启动《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以及《石屏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基本情况
2.1本矿基本情况
名称: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
性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
建设单位: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
法人代表:普俊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年工作330天,每天四班作业,采煤工作面三班采煤,一班准备及检修;掘进工作面四班掘进,每班6小时,每天净提升时间为18h。矿山在册职工为588人。
建设规模: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5.7a。
产品方案:根据矿区可采煤层煤质特征和工艺性能的状况,本次设计开采煤层属低灰煤、低~特低挥发分煤、低磷煤、低硫煤、高~特高发热量煤。
本矿始建于1983年,1984年建成生产,始建规模为3万t/a,2000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万t/a,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4494km2,开采标高+1200~+1050m。2005年老旭甸煤矿依法延续采矿证,矿区范围、面积及开采标高均未发生变化。2008年煤矿依法换领采矿证,生产规模变更为9万t/a,核定生产规模为5万t/a,其余均未发生变化。2017年依法换领采矿证,即现有最新采矿证,证号为:C5300002008121120002005,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4494km2,2014年3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滇)矿复[2014]第22号”文件批准老旭甸煤矿的扩界申请,根据批复矿区范围扩大开采标高,矿区面积不变,开采标高调整为+1200~+750。但由于手续办理等问题,故采矿证标识开采标高仍为+1200~+750。原3万t/a未办理环评手续及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2005年老旭甸煤矿5万t/a扩建工程开工建设,2008年建成投产,但由于产业政策等原因,煤矿自2014年停止生产,至今未复产。5万t/a扩建工程于2008年3月7日取得石屏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煤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石环许准[2008]24号),自建矿至今,尚未受到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未曾发生过环保纠纷及收到环保投诉。
根据《关于红河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17号)文件,老旭甸煤矿被列为改造升级类矿井,改造升级工程设计在2014年3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滇)矿复[2014]第22号”文件批准老旭甸煤矿的扩界申请批复文件中确认的矿区为0.4494km2,开采标高+1200~+750内进行。矿井规划生产能力将从5万t/a提升为15万t/a。
本矿委托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编制了《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吨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并于2017年5月取得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红工信发[2017]206号批复文件,改造升级工程设计矿区面积为0.4494km2,开采标高+1200~+750。根据2017年2月云南省煤田地质局提交的《云南省石屏县老旭甸煤矿生产勘探报告》截止2016年11月30日,在划定矿区范围内,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18.8万t,设计可采煤层K5、K6、K7三层煤,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t/a,矿井服务年限为5.7a。
2017年9月本矿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6月6日取得了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红环审[2018]63号)。
目前,本矿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2.1.1地理位置
本矿位于石屏县城210°方向,直线距离约30km,地处云南省石屏县和红河县交接处的牛街镇老旭甸村境内。地理坐标极值为东经102°22′44″~102°23′15″,北纬23°29′59″~23°30′45″。
本矿有简易公路通达红河县、石屏县、元江县,该矿北距石屏县城48km,西距元江县城91km,南距红河县城48km,至昆明市公路里程约300km,交通较方便。
本矿地理位置见附图1。
2.1.2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石屏县境内地貌始于喜马拉雅造山运动,形成山间断陷盆地。水系发育,沟谷深切,溯源浸蚀,有大面积的流水浸蚀地貌、溶蚀地貌以及现代水文网。地势以山多地少、山河相间、岭谷并列、高差悬殊、垂直明显为特点。大桥河以南五郎沟河以北为中山湖盆地貌,五郎沟河以南属岩溶山原地貌。全县地势北高南低、西南东低中间凹,似一向东开展的撮箕。总地形为“三山夹两河”,即大桥河北以尼白木山系为主的北部地区为一大块,大桥河以南五郎沟河以北砚瓦山系为主的中部地区为一大块,五朗沟河以南、元江以北的南部地区大冷山为一大块。最高点大冷山主峰老母白山海拔2551.30m,最低点为东南端元江边海拔259.0m;县城1420m。
矿区山脉走向近南北,地势总体呈东、西部高中部低。最高点位于矿区2勘探线起点南部约100m附近的山坡上,海拔1287.4m;最低点位于矿区西南部矿界拐点4附近的沟溪上,海拔1004.7m,相对高差282.7m。矿区地貌属低中山、浅切割地貌区。
2、地质
矿区处于扬子淮地台西部滇东台褶带西南隅,位于昆明台褶东南缘的建水台隆之上。区域地史演变特征明显表现了三次构造旋回并形成三个构造层,沉积间断较多。在震旦系古基底上加里东期长期上隆遭受剥蚀,华力西早中期海进明显,接受浅海相上泥盆系及石炭系碳酸盐沉积,华力西晚期地壳上升侵蚀强烈,缺失二叠系沉积。此后印支期复又缓慢下降,接受三叠系陆相及海陆交互相碎屑岩煤系及碳酸盐沉积,由于受后来燕山期强烈褶断上升运动影响,使区内洗马塘组地层残缺不全。后沿喜山期云南山字型前缘弧状断拗地带,形成零星的第三系山间侵蚀盆地。
矿区位于扬子淮地台西部滇东台褶带西南隅,位于昆明台褶东南缘的建水台隆,北西向官厅—大冷山向斜西端和北北东向砚瓦山—牛街向斜南端复合部位的陡倾斜单斜构造,倾角35~80°,地层产状变化较大。
矿区断层较发育,地层近似于南北走向,总体为一向北西倾斜、倒转的陡倾斜单斜构造,地层产状变化较大。其中在F4断层以北,1050m水平以上地层向南东倾斜,倾角300~800°;1050m水平以下地层发生倒转,向北西倾斜,450~710°,在F断层以北,浅部地层向东倾斜,一般倾角400~650°,向深部地层可能也发生倒转。
综上所述,区内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复杂类型。
3、气候和气象
石屏县地处低纬高原地带,季风气候典型,属亚热带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干湿季分明。干季(上年11月到次年4月)主要受青藏高原的南支干暖西风气流控制,非雨天多,光照足,相对湿度小,降雨少,蒸发大,风高物燥。从5月中下旬开始,受东南暖气流影响,降雨量增多,进入雨季。该地区坝区干热,山区温凉,立体气候明显。
据据石屏气象站三十年统计资料,该地区盛行风向为东南风,县城多年平均风速为2.1m/s;累年极端最高气温35.9℃(1983年4月19日),年极端最低气温-3.9℃(1974年1月3日),累年平均气温18.6℃;累年平均气压86.86kPa,累年平均水汽压15.6hPa,累年平均相对湿度72%;年降水量在786-1116毫米之间,累年平均降水量961.5mm。年均日照2308.4小时。
矿区属亚热带高原型季风气候,其主要特点: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四季不分明;春冬干旱,夏秋湿润,降水集中,干湿分明,年变率大;光照充足,积温偏低。区内全年主导风向为南风,风频为18%,年平均风速为2.5m/s,最大风速超过20m/s。
4、水文和水系
石屏县地处红河和珠江流域之间的分水岭地带,河流分属红河水系和南盘江水系,红河流域面积2268.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74.7%,南盘江流域(泸江)768.2km2,占全县面积的25.3%。红河由石屏县南北通过,主要支系小河底河绕县域西部,境内有大桥河、五郎沟河等10条支流。
本矿矿区范围内无较大河流和地表水体,矿区内老旭甸小河穿过矿区,老旭甸小河为季节性河流,流量主要受大气降水的控制。仅在矿区西部有一常年性河流—小河底河,最后汇入红河,属红河水系。小河底河流量一般为6.85~9.68m3/s。
本矿周边水系情况见附图2。
5、地质灾害现状
据野外调查了解和收集的相关资料分析结果,现状下评估区范围内未发现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分布,评估区自然斜稳定性好,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2.1.3周边环境
据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无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建(构)筑物及水库、水电站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引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本矿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1及附图3。
表2-1 本矿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与采区方位、距离(m) | 人口及情况 | 保护级别 |
环境空气 | 罗白城村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东南侧,侧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1.4km,与工业场地高差+121m; | 63户,313人 | 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老旭甸村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北侧,下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2.1km,与工业场地高差+361m; | 58户,296人 | ||
旧寨村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东南侧,侧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2.0km,与工业场地高差+545m; | 43户,229人 | ||
邑黑吉村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东南侧,侧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1.8km,与工业场地高差+472m; | 22户,91人 | ||
张家寨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东南侧,侧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2.0km,与工业场地高差+455m; | 15户,58人 | ||
黑里村 | 矿区外,位于工业场地东南侧,侧风向,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约2.7km,与工业场地高差+445m; | 56户,239人 | ||
地表水 | 小河底河 | 位于工业场地西侧,距离工业场地最近距离2.9km,矿区的纳污水体,距离采区边界2.4km。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
地下水 | 泉1 | 位于矿区内,工业场地北侧(上游)约715m,距采区边界800m,距离煤矸石转运场825m。 | 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
潜水含水层 | 地下水评价范围1.226km2内的第四系(Q)碎石土孔隙含水层、三叠系火把冲组第二段(T3h2)砂泥岩裂隙含水层、三叠系上统火把冲组第一段四亚段(T3h14)砂岩、泥岩裂隙弱含水层、三叠系上统火把冲组第一段三亚段(T3h13)砂岩、泥岩裂隙弱含水层、三叠系上统火把冲组第一段二亚段(T3h12)砂岩、泥岩裂隙弱含水层、石炭系下统关阶组(C1y)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 | |||
生态 | 矿区范围内农作物、植被、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绿化恢复等 | 不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 |
2.1.4平面布置
本矿为改造升级类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均利用原有场地,无新增占地。本矿矿井地面主要布置有主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爆破器材库等。工业场地的布置按功能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根据矿井开拓、运输方式及地面地形地质特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分开建设,各功能区如下:
1、生产区
生产区以主斜井地面原煤运输、储装、外运系统为主体,布置在主斜井西南面,长约130m,宽约40m,主斜井井口场地标高为+1127.039m,储煤场标高为+1129m,并设道路与场外运输相接。
2、辅助生产区
辅助生产区以煤矸石、坑木、设备运输、设备维修等系统为主体,布置在主斜井北面,长约80m,宽约30m,场地标高为+1149.61~1125m。辅助生产区各平台均设道路与场外运输相接。
3、行政生活区
行政生活区位于主斜井工业广场东南面,长约110m,宽约30~50m,场地标高为+1157.83~1182.18m。原有办公楼改造利用作为保健急救站。新建一栋综合办公楼,包括矿灯房、浴室、更衣室、任务交待室、救护、医务和监控室等。
4、场地环境
为了改善和美化环境,防止粉尘飞扬,净化空气,在煤仓及回车场周围、场前区、灯房、浴室等房前房后、道路两侧、场区边角、边坡等空地,均进行绿化。
本矿平面布置见附图4。
2.2本矿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2.2.1井田开拓及开采
1、井田开拓方式
根据煤矿现有建设井巷及地面场地设施情况,设计在原工厂占地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设计采用斜井开拓,改造原有主斜井作为改造升级后的主斜井,装备提升绞车实行混合提升,担负原煤、煤矸石、材料的运输和进风任务;在主斜井井口东南部约175m处新掘一条行人斜井,装备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人员的运输任务。改造利用原有北翼回风斜井作为扩建后的专用回风斜井。
开采一采区时,通过+965m集中运输石门沿着K7煤层的底板布置+965m运输大巷,掘至井田中部;在主斜井+1005m标高处开口布置+1005m中部车场,通过中部车场在K7煤层底板布置+1005m轨道大巷至井田中部;通过+1005m回风平巷沿着K7煤层底板布置+1005m回风大巷至井田中部;行人斜井在+965m标高落平后通过行人联络巷与行人斜井相连,最后分别通过+965m运输大巷、+1005m轨道大巷和+1005m回风大巷掘进石门揭露各煤层后布置工作面顺槽,实行走向长壁式开采。井下采煤工作面产出的原煤通过工作面溜槽自溜至下部,再通过溜煤小眼装入矿车中,由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和蓄电池机车牵引经过+965m集中运输石门到达+965m井底车场,再由主斜井提升绞车至地面翻卸。
开采201采区时,通过+965m水平上部车场,布置一条回风暗斜井和一条轨道暗斜井,通过+965m集中运输石门布置一条行人暗斜井,回风暗斜井通过回风斜巷与+1005m回风平巷相连,各暗斜井掘至+755m标高处落平后布置井底车场和硐室,然后通过各斜井分区段开口布置石门揭露各煤层后布置工作面顺槽,形成走向长壁采煤工作面。井下采煤工作面产出的原煤通过工作面溜槽自溜至下部,再通过溜煤小眼装入矿车中,由无极绳连续牵引车鹤蓄电池机车牵引经过各区段运输石门到达区段中部车场,由轨道暗斜井绞车提升至轨道暗斜井上部车场及+965m井底车场,再由主井提升绞车提升至地面。
2、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
(1)采区划分
根据矿井开拓开采布置,矿区划分为两个水平两个采区开采,一水平标高为+965m水平,划为一采区;二水平标高为+755m水平,划为二采区。
(2)开采顺序
设计开采顺序为首采一采区后开采二采区,首采区范围为:上部以采空区防水煤柱为界;左右两翼以井田边界保护煤柱为界;下至+965m标高。首采区内可采煤层有三层,为了避免下部煤层的开采对上部煤层造成破坏,煤层的开采顺序为:K5→K6→K7。
3、保护煤柱的留设
本矿各类永久煤柱留设情况如下:
(1)断层防水煤柱
保护煤柱按照30m宽度留设。
(2)井田边界防水煤柱
设计在可采区域井田境界内侧留设20m宽度的煤柱。
(3)采空区隔水煤柱
考虑到矿井可采煤层为急倾斜煤层,设计留设20m垂高的保护煤柱。
2.2.2井下开采
1、巷道掘进
矿井移交生产时的井巷工程总量为7032m(直接利用2425m,改造利用668m,新掘3939m),其中:煤层巷道350m,岩石巷道2855m,半煤岩巷3827m。煤岩巷的比例为:煤巷占5.00%,岩巷占40.6%,半煤岩巷占54.4%,矿井基建掘进率为307.1m/万t。
2、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
结合老旭甸煤矿可采煤层特征、矿区构造、开采技术条件等因素参照上述煤矿生产实践经验,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老旭甸煤矿K5、K6、K7煤层厚度均大于1.3m,因此,本矿井采煤方法适宜采用伪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既可以保证工作面单产,提高工效,同时安全性较好。为确保矿井稳产矿井适宜采用炮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3、井下运输系统
(1)煤炭运输系统
老旭甸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计能力15万t/a。按照煤矿提出的安全生产、高产高效原则,结合开拓布置,并考虑上述煤炭运输方式的优缺点,煤炭运输系统如下:
110501采煤工作面(铁皮溜槽)→110501工作面运输巷(刮板输送机)→110501工作面轨道巷(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集中运输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井底车场(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主斜井(提升绞车)→地面储煤仓。
(2)矸石运输系统
110502工作面轨道巷(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运输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运输大巷(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集中运输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井底车场(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主斜井(提升绞车)→地面矸石仓。
110602工作面轨道巷(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运输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运输大巷(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集中运输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965m井底车场(蓄电池机车牵引矿车)→主斜井(提升绞车)→地面矸石仓。
4、矿井通风
(1)矿井通风
从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开拓方式、采区布置及原有巷道情况等因素考虑,矿井通风方式采用中央并列式,投产时通风系统为:主斜井、行人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2)瓦斯排放
《初步设计》依据本矿煤层瓦斯参数测定报告中的煤层瓦斯含量,采用分源法对矿井瓦斯进行预测,结果为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28m/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93m3/min,故本矿属低瓦斯矿井。
(3)井下排水
老旭甸煤矿经过约30年的开采,+1025m水平以上已采空,井巷控制最低标高为+964.87m,巷道系统覆盖矿区大部分地段。按比拟法计算,预计矿井正常用水量540m3/d,最大用水量1133m3/d。
2.2.3地面生产系统
1、主井生产系统
主斜井在矿井生产期间担任原煤、矸石、材料及设备的运输。主斜井标高+1127.039m,地面铺设轨距为600mm的窄轨。原煤矿车由绞车提升出井口,经地面窄轨摘钩后,由人工推往储煤场进行翻卸。
储煤场布置在距离主斜井西南部水平距离约88m处,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形式为半封闭式储煤场,储量约为1800t,可储存矿井约3.9d的原煤,并架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遮盖。
装车方式为ZL50型轮式装载车装车,汽车运输。储煤场地坪标高+1127~+1129m,设回车场,便于汽车装煤。原煤卸到半封闭式储煤场后由装载机装车外运。半封闭式储煤场设置喷雾装置。
2、副斜井生产系统
设计选用矿用提升绞车,担负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设备任务。井口地面铺设轨道至机修车间、材料库、坑木场、矸石转运场、机车充电硐房,以便材料、设备下放及设备维修。
矸石转运场位于主斜井西南面80m,矸石由提升绞车提升出井口,经地面窄轨摘钩后,由人工推往临时矸石场进行翻卸。矸石转运场占地面积120m2,建筑形式为半封闭式矸石转运场,储量约为330t,并架设轻钢结构彩钢瓦屋面遮盖,采用装载机装载煤矸石。
3、辅助生产系统
(1)机修车间
位于主斜井东北面48m处,其建筑面积为217.50m2,机修车间修理方式原则上均采用零部件更换。车间主要承担煤矿机电设备及单体液压支柱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任务,不生产零配件,零配件均外购。设备的大修、中修均外委。
(2)坑木加工房
位于主斜井西北面80m,本矿支护主要采用锚网喷、砌碹、工字钢、π型梁配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坑木使用量较少,坑木场可相对减少,设计步骤地面轨道运输线通至坑木场。内设有坑木加工房,面积为96.42m2,其主要任务是加工坑木及背板。坑木加工后,装入材料车经地面窄轨运输系统运至井下。
2.2.4本矿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
本矿主要设备及设施设置情况见表2-2和表2-3。
表2-2 矿区主要设备设置情况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井下采掘系统设备 | |||
一、巷道运输设备 | |||
1 | 翻斗式矿车(1.1t) | KFU0.75-6型 | 60辆 |
2 | 材料车(1.1t) | MLC2-6型 | 15辆 |
3 | 平板车(3.0t) | MP1-6A型 | 30辆 |
4 | 重型平板车(10.0t) | MPC10-6型 | 3辆 |
二、采区设备 | |||
1 | 滚筒采煤机 | MG160/360-WD | 1台 |
2 | 刮板运输机 | SGB-420/30 | 1台 |
3 | 胶带转载机 | DZY65/120/30 | 1台 |
4 | 单体液压支柱 | DN25-250/90 | 310个 |
5 | π型钢梁 | DFB2400 | 80个 |
6 | 履带式挖掘装载机 | ZWY-50/15L-MA | 1台 |
7 | 凿岩机 | ZY24Ma | 2台 |
8 | 风镐 | G8 | 2台 |
9 | 安全钻机 | MLJ-250 | 2台 |
10 | 风动单体锚杆钻机 | MQT-50C3 | 2台 |
11 | 半煤岩巷掘进机 | EBZ-55型 | 1台 |
三、提升运输设备 | |||
1 | 胶带转载机 | DZY65/120/30 | 1台 |
2 | 回柱绞车 | JH-8-6B | 1台 |
四、通风系统设备 | |||
1 | 对旋式局部压入通风机 | FBD5.6/2X11 | 2台 |
五、地面生产系统主要设备 | |||
1 | 地磅 | SCS-80 | 1台 |
2 | 装载机 | DZY65型 | 1台 |
3 | 脱水机 | TS-2001 | 1台 |
表2-3 矿区环保设施设置情况表
序号 | 环保设施 | 数量 |
1 | 矿井水处理设备 | 1套,处理能力为168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消毒”。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1套,处理能力为96m3/d,处理工艺为“AO生物处理+消毒” |
3 | 化粪池 | 1座,有效容积均为60m3 |
4 | 隔油池 | 2座,有效容积均为2m3 |
5 | 事故池 | 1座,有效容积为160m3 |
6 | 矿井水预沉池 | 1座,有效容积为240m3 |
7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1座,有效容积为250m3 |
8 | 回水池 | 1座,有效容积为500m3 |
9 | 洒水设备 | 储煤场设置4套洒水设备,矸石转运场设置2套洒水设备,矸石轨道、风井场地各配备1套洒水设备,地面生产系统共计9套洒水设备。 |
10 | 湿式过滤旋流除尘器 | 2台 |
11 | 混凝土喷射机除尘器 | 1台 |
12 | 排水沟 | 排水沟252m,排污明沟720m |
13 | 井下水仓 | 水仓的容积大于矿井8h的正常用水量。水仓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净断面积为3.77m2,主水仓长55m,有效容积为207m3;副水仓长40m,有效容积为150m3。 |
14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1间,面积为10m2 |
2.3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及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矿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储煤场扬尘及矸石转运场扬尘、风井扬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工业场地储煤场、矸石转运场三面建设封闭围挡,架设彩钢瓦顶棚,设置洒水防尘措施,对采掘工作面和溜煤眼等主要产尘的地方布置洒水喷雾设施和洒水管路,使风井外排的粉尘产生量小;老旭甸煤矿矿区瓦斯排放可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标准要求。装卸环节通过在生产系统的给煤点、落差角较大处均设置有喷雾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煤炭场内输送全部封闭等,采取以上措施后,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标排放。运输道路通过洒水措施,减小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矿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及防尘用水,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防尘用水,剩余部分达标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评预测评价,本矿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小河底河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煤矿运行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小河底河水质中COD的浓度均有些许增加,铁、锰的浓度不变,各因子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为预防事故排水对地表水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保证事故废水及时进入事故池,尽量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本矿运行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经鉴别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属于第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地下水中污染物迁移预测结果,在非正常情况下,矸石淋滤液及处理系统污废水将出现下渗,其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分布在污染源下游270m范围内,矸石转运场设计三面封闭围挡及架设彩钢瓦顶棚,评价要求对场址基底进行硬化,外围修建截排水沟,极大的减少了矸石淋滤水的产生量,污废水处理系统的事故废水均进入事故收集池暂存后待故障排除再抽回对应处理系统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污染物向地下水扩散和迁移,水源泉点1位于矸石转运场北侧(上游)715m,地理位置高于工业场场地,服务年限内,污染物不会迁移至泉点1,故泉点1及使用其的本矿员工几乎不受影响;罗白城村蓄水池位于矸石转运场西南侧 (上游)1400m,服务年限内,污染物不会迁移至蓄水池处; 邑黑吉村蓄水池位于矸石转运场东侧 (上游)1800m,服务年限内,污染物不会迁移至蓄水池处;对将其作为水源的各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矿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等。本矿煤矸石产量约为1.5万t/a,煤矸石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已经与石屏县冒合红砖厂签订了煤矸石供销协议,把每年产生的矸石全部卖给该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100%。煤泥产生量约为73.16t/a,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卖;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量为9.2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7.1t/a,经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牛街镇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与专用收集桶对废机油进行收集,按规范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矿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
3.1风险源识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煤尘爆炸、井下瓦斯爆炸、井下突水、井下透水、地面崩塌、陷落、泥石流、地面爆破器材库等均属于生产安全风险和矿山地质灾害,煤炭建设项目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项应急预案评价,一般不再进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评价。根据煤炭采选工程的特点,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煤矸石堆置场溃坝、露天矿排土场滑坡、瓦斯储罐泄漏引起的爆炸。
煤矿不设置专门的排矸场,只在工业场地设矸石转运场,矸石出井后在此临时堆存后,将及时运往石屏县冒合红砖厂做制砖原料,该矸石转运场占地面积小,矸石堆存量也小,且为半封闭式矸石转运场,可有效避免雨水冲刷,周围设置有截排水沟,雨水冲刷矸石堆发生溃坝的可能性极小。综上,本矿不存在矸石场溃坝引起的风险。
本矿为井工开采煤矿,低瓦斯矿井,设计进行通风稀释,不设置利用装置、收集储罐等,因此,不存在瓦斯储罐泄漏引起的爆炸风险。但是当矿井通风设备发生故障,瓦斯不能及时排出矿井,不断累积,可能会导致瓦斯瞬时大量排入大气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
矿区设置爆破材料库1座(炸药库),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符合(GA838-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安全距离的要求,不受洪水威胁,并利用现有村道将其与工业场地连接。但爆破材料库储存的乳化硝铵炸药存在发生燃烧爆炸的风险,并伴生大量的烟雾,烟雾中含有大量的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矿区油脂库内设有1个5m3的柴油储罐,储存机械设备所需柴油,柴油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存在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伴生大量的CO,CO属于有毒气体,会对矿区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矿区设置的矿井水处理站存在出现故障,导致污水超标排入小河底河,对小河底河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矿区的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各构筑物和矸石转运场存在防渗措施失效,导致生产期产生的污废水和矸石淋滤水渗漏至场区地下水,对场区地下水单元造成污染的风险。
矿区设置有油脂库储存机械设备需要的机油及更换的废机油,机油和废机油在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发生泄漏的风险。
矿区使用的柴油由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因此不存在柴油运输产生的环境风险。
1、物质风险识别
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2018.03.01)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清单,本矿运营过程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瓦斯(主要成分为甲烷)、柴油、机油、更换的废机油以及储存的乳化炸药。
本矿涉及的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见表3-1~3-5。
表3-1 甲烷理化性质一览表
标 识 | 中文名:甲烷 | 危险货物编号:21007 | |||||||
英文名:methane;Marsh gas | UN编号:1971 | ||||||||
分子式:CH4 | 分子量:16.04 | CAS号:74-82-8 | |||||||
理 化 性 质 | 外观形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
熔点(℃) | -182.5 | 相对密度(水=1) | 0.42 | 相对密度(空气=1) | 0.55 | ||||
沸点(℃) | -161.5 | 饱和蒸汽压(kPa) | 53.32/-168.8℃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 ||||||||
毒 性 及 健 康 危 害 | 侵入途径 | 吸入。 | |||||||
毒性 | LD50: LC50: | ||||||||
健康危害 | 属微毒类。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或当作燃料使用。有单纯性窒息作用,在高浓度时因缺氧窒息而引起中毒。空气达到25~30%出现头昏、呼吸加速、运动失调。急性毒性:小鼠吸入42%浓度×60分钟,麻醉作用;兔吸入42%浓度×60分钟,麻醉作用。 | ||||||||
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 | |||||
闪点(℃) | / | 爆炸上限(v%) | 15 | ||||||
引燃温度(℃) | 537 | 爆炸下限(v%) | 5.3 |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 ||||||||
储运条件 | 用钢瓶,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不然材料结构的库房或大型气柜。远离容易起火的地方。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氧化剂隔离储运。液化甲烷必须在很低的温度下装运,这种低温通过液化气体的蒸发来保持或用甲烷专用罐车保温运输。泄漏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将漏气的容器移至空旷处,注意通风。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喷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
表3-2 柴油的理化特性及毒性特性一览表
标 识 | 中文名:柴油 | 英文名:Diesel oil;Diesel fuel | |||
分子式:/ | 分子量:/ | 分子式:/ | |||
危规号:/ | RTECS号: | 危规号:/ | |||
第一部分 危险性概述 | |||||
危险性类别: | 第3.3 类高闪点 易燃液体 | 燃爆危险: | 易燃。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环境危害: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
第二部分 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 主要用途: |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等。 | ||
闪点(℃): | 55 | 相对密度(水=1) | 0.87~0.9 | ||
沸点(℃) | 180~370 | 爆炸上限%(V/V): | 4.5 | ||
自然点(℃): | 250 | 爆炸下限%(V/V): | 1.5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 | ||||
第三部分 稳定性及化学活性 | |||||
稳定性: | 稳定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明火、高热。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第四部分 毒理学资料 | |||||
急性中毒: |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 ||||
慢性中毒: |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痛。 | ||||
刺激性: | 具有刺激作用 | ||||
最高容许浓度: | 目前无标准 | ||||
表3-3 机油的理化特性及毒性特性一览表
标 识 | 中文名:机油 | 英文名:lubricating oil Lube oil | |||
分子式:/ | 分子量:230~500 | 分子式:/ | |||
危规号:/ | RTECS号: | 危规号:/ | |||
第一部分 危险性概述 | |||||
危险性类别: | 第3.3 类高闪点 易燃液体 | 燃爆危险: | 易燃。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环境危害: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
第二部分 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或略带异味 | 主要用途: | 润滑减磨、辅助冷却降温、密封防漏、防锈防蚀、减震缓冲等作用 | ||
闪点(℃): | >200 | 相对密度(水=1) | <1 | ||
沸点(℃) | -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
自然点(℃): | 248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 | ||||
第三部分 稳定性及化学活性 | |||||
稳定性: | 稳定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明火、高热。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健康危害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呼吸道和眼持久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 ||||
急救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防护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 ||||
泄露处理 | 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露:用砂土或其他不然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储运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车辆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
表3-4 乳化硝铵炸药理化特性及毒性特性一览表
标识 | 乳化炸药 |
组分 用途 | 规格品种:包装炸药和散装炸药,品种为煤矿型炸药 组分:硝酸铵(760±20kg/T)、硝酸钠(80kg/T)水(100±20kg/T)、乳化剂(20±2kg/T)等;起爆:各种雷管和导爆索; 包装:木箱或纸箱 有效期:4个月; 用途:主要用于各种爆破作业 |
特性 | 危险性:裸露状态下乳化炸药对火焰、静电、震动、摩擦和撞击等能量的刺激相对钝感,但对冲击波、强热等击发容易引起燃烧爆炸。 性能指标:外观为油包水型膏状体,爆速为3000~5000m/s,做功能力270~300ml、猛度12~17mm、殉爆距离5~9cm、冲击波感度21.0cm、雷管起爆感度1发、撞击感度8%~12%、摩擦感度8%~20%。 |
事故处理 | 在运输、储存时,如果车辆或库房着火应立即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如果产品着火应立即用水灭火(在土堤外或安全部位);如果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应立即撤离。 |
储运措施 | 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不得与雷管等同库或同车存放;要轻拿、轻放、防火、防潮、定员、定量;库房和车辆要符合要求。 |
表3-5 硝酸铵的理化特性及毒性特性一览表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1)柴油储罐泄漏的风险
矿区柴油在储存过程中如果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导致储罐及其辅助设施发生故障泄露,或管道、容器长期使用、腐蚀、损伤等原因,出现泄露,不能及时发现,采取措施不当等,柴油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等极易燃烧爆炸,柴油急剧燃烧属于典型的不完全燃烧,燃烧过程将有大量的CO产生,CO属于有毒气体,会对矿区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灭火过程会有大量的消防废水产生,消防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油类和SS,直接排放会对矿区周围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爆破材料库乳化硝铵炸药爆炸的风险
矿区设置有1座爆破材料库,存储乳化硝铵炸药3.0t,雷管2万发,炸药、雷管一旦碰到明火、震动、撞击等作用时会发生爆炸,从而可能引起整个库房内炸药、雷管的连锁爆炸,产生冲击波、振动并引起燃烧放出烟雾,烟雾中含有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会对矿区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救援过程也会有消防废水产生。
(3)矿井水事故性排放
矿井水处理站设备故障,停止运行,发生事故性排放时,出水水质不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直接排放会对小河底河水质造成影响。
(4)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的环境风险
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失效,产生的矿井水、生活污废水将会渗漏至场区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5)矿井中瓦斯瞬时大量排放的风险
矿区开采过程中有瓦斯(主要成分为甲烷)产生,瓦斯浓度达不到抽采利用浓度,通过通风设备抽出矿井进行排放。当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瓦斯不能及时排出矿井,不断累积,从而可能导致瓦斯瞬时大量排入大气环境,对矿区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6)油脂库储存的机油和废机油发生泄漏的风险
矿区设置有油脂库储存机械设备需要的机油及更换的废机油,储存量为200kg。机油和废机油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泄漏。
3.2环境风险评价
1、柴油储罐泄漏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矿区柴油以液态储存,一旦发生泄漏后,柴油会迅速吸热气化,若瞬间遇到延迟点火则可能发生蒸气云爆炸,如果遇不到火源,则将扩散进入大气环境。本次评价主要选取柴油储罐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伴生的CO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柴油泄漏吸热迅速气化扩散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柴油储罐泄漏对大气环境造成的环境风险分析
柴油储罐的典型泄漏通常发生在罐体与外界连接部位,本次评估假定柴油储罐的输油管道阀门发生破裂,泄露面积按100%管径计。矿区油脂库设有1个5m3的储罐储存柴油,充装系数0.9,柴油的最大储量为4.5m3,柴油密度按0.84计,则柴油的储存量为3.78t,柴油的泄漏速率采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附录A中推荐的液体泄漏速率计算公式进行估算,则柴油的泄漏速率为13.21kg/s。假设柴油储罐发生泄露5min之后被发现,10min裂口被堵住,则柴油完全泄漏,泄漏量为3.78t。事故状况下,假定柴油储罐破裂导致柴油外泄。由于柴油储罐配套建设围堰,泄漏油品会被局限在围堰内,暂时不会发生漫流情况。但是,如果泄露油品得不到及时的收集、倒罐处理,由于柴油沸点低、饱和蒸汽压大、属于易挥发液体,油品中烃类组分易挥发进入大气,造成事故区域大气环境污染。柴油的蒸发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附录A中推荐的泄漏液体蒸发量计算公式计算,通过计算,估算出柴油储罐破裂状况下泄露柴油的挥发源强约为0.30kg/s。
本次评估采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推荐的多烟团模式,根据石屏县长期气象统计资料,重点分析D类稳定度,以及静风(0.5m/s)、小风(1m/s))和有风(1.5m/s)以及年均风速(2.5m/s)条件下,物料泄漏造成下风向轴线不同距离处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出现时间。
估算出事故状况下,柴油储罐破裂造成柴油泄漏,油品中烃类组分挥发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预测结果汇总见分别见表3-6、表3-7。
表3-6 柴油泄漏事故风险预测结果
下风向距离 (m) | 气象条件 | |||||||
0.5m/s,D | 1.0m/s,D | 1.5m/s,D | 2.5m/s,D | |||||
浓度(mg/m3) | 出现时间(min) | 浓度(mg/m3) | 出现时间(min) | 浓度(mg/m3) | 出现时间(min) | 浓度(mg/m3) | 出现时间(min) | |
100 | 1,332.99 | 10 | 101.1961 | 10 | 0 | 10 | 0 | 10 |
200 | 84.0364 | 10 | 162.7295 | 10 | 590.4498 | 10 | 421.6841 | 10 |
300 | 19.2553 | 10 | 41.4687 | 10 | 218.6376 | 10 | 156.1697 | 10 |
400 | 6.833 | 10 | 17.8285 | 10 | 115.8573 | 10 | 82.7552 | 10 |
500 | 2.5941 | 10 | 9.0967 | 10 | 72.6566 | 10 | 51.8976 | 10 |
600 | 0.9222 | 10 | 4.7684 | 10 | 50.2459 | 10 | 35.8899 | 10 |
700 | 0.2876 | 10 | 2.3568 | 10 | 36.9648 | 10 | 26.4573 | 10 |
800 | 0.0758 | 10 | 1.0379 | 10 | 25.1951 | 10 | 20.4019 | 10 |
900 | 0.0165 | 10 | 0.392 | 10 | 10.4434 | 10 | 16.264 | 10 |
1000 | 0.0029 | 10 | 0.1238 | 10 | 2.4265 | 10 | 13.095 | 10 |
1200 | 0.0004 | 10 | 0.0321 | 10 | 0.3923 | 10 | 9.3661 | 10 |
1400 | 0 | 10 | 0.0068 | 10 | 0.0518 | 10 | 4.9828 | 10 |
1600 | 0 | 10 | 0.0011 | 10 | 0.0064 | 10 | 1.8855 | 10 |
2000 | 0 | 10 | 0.0002 | 10 | 0.0008 | 10 | 0.5463 | 10 |
表 3-7 柴油泄漏状况下烃类组分达标距离分析
气象条件 项目 | 0.5m/s,D | 1.0m/s,D | 1.5m/s,D | 2.5m/s,D |
最大落地浓度(mg/m3) | 2563.9688 | 1841.6392 | 8813.7742 | 5676.4117 |
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 | 6.9 | 19.4 | 12.8 | 17.8 |
LC50出现距离(m) | 20.8 | 27.5 | 47.2 | 39.7 |
IDLH 出现距离(m) | 145.1 | 234.4 | 663.5 | 556.7 |
根据表3-6和表3-7得出以下结论:
①最大预测浓度:在有风(1.5m/s)、D稳定度条件下,区域内烃类组分落地浓度的预测结果出现最大值,达到了8813.7742mg/m3,但是影响范围较小,仅限于油脂库周边12.8m区域。
②致死及伤害范围:假定柴油储罐破裂,泄漏的柴油液体在围堰内挥发,在各种气象条件下,烃类组分最大预测浓度范围为1841.6392mg/m3~8813.7742mg/m3,柴油无LC50浓度和IDLH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内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③最大影响程度:在有风(1.5m/s)、D稳定度条件下,储罐破裂造成柴油的泄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大。在该气象条件下,由于有风,泄漏气体形成的烟团运动速度较快,对区域内造成不利影响的持续时间较短;但是,由于大气层结较为稳定,大气湍流受到抑制,污染物不易扩散稀释,造成烃类组分预测浓度随扩散距离增加而衰减的趋势较弱,区域内烃类组分的预测浓度较高。
(2)柴油储罐发生燃烧爆炸事件伴生的CO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据物料理化特性,柴油属于易燃物质。柴油储罐发生火灾事故后,柴油的急剧燃烧所需的供氧量不足,属于典型的不完全燃烧,燃烧过程中伴生的CO量较大。矿区油脂库储存的柴油量较少,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半生的CO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但会对矿区内职工的生命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矿区油脂库发生燃烧爆炸时,主要使用泡沫灭火剂和消防砂进行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较少,可以完全进入矿区建设的事故池内暂存,然后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外排进入小河底河,对小河底河的影响较小。
2、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分析
正常情况下,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构筑物,事故池均采取了防渗处理,工业场地主要生产区采取混凝土硬化。因此,工业场地在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考虑极端情况,事故情况设置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失效,矸石转运场防渗措施失效等,矿区在生产期产生的污废水和矸石淋滤水将会渗漏至场区地下水,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煤矿环评报告分析结果,非正常条件下污染因子产生情况见表3-8。污染物迁移的起始位置为污水处理站。
表3-8 污染因子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mg/L
污染因子 | 来源 | 背景值 | 浓度 | III标准 |
Fe | 矿井水处理站 | 0.03 | 0.56 | 0.3 |
NH3-N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0.167 | 30 | 0.2 |
本次评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采用解析法进行预测,预测时段包括污染发生后10d、100d、500d、1000d、服务年限2081d(5.7a)。污染物预测结果见表3-9~3-10。
表3-9 地下水中Fe污染预测结果
距离(m) | 浓度(mg/L) | ||||
10d | 100d | 500d | 1000d | 2081d | |
0 | 0.56 | 0.56 | 0.56 | 0.56 | 0.56 |
10 | 0.03080 | 0.30500 | 0.53219 | 0.55577 | 0.55985 |
20 | 0.03 | 0.09168 | 0.47076 | 0.54488 | 0.55943 |
30 | 0.03517 | 0.37561 | 0.52293 | 0.55843 | |
40 | 0.03015 | 0.26476 | 0.48592 | 0.55638 | |
50 | 0.03 | 0.16495 | 0.43229 | 0.55251 | |
60 | 0.09456 | 0.36456 | 0.54579 | ||
70 | 0.05542 | 0.28947 | 0.53497 | ||
80 | 0.03817 | 0.21599 | 0.51868 | ||
90 | 0.03213 | 0.15234 | 0.49572 | ||
100 | 0.03045 | 0.10344 | 0.46535 | ||
110 | 0.03008 | 0.07006 | 0.42755 | ||
120 | 0.03 | 0.04979 | 0.38327 | ||
130 | 0.03883 | 0.33436 | |||
140 | 0.03355 | 0.28340 | |||
150 | 0.03132 | 0.23329 | |||
160 | 0.03043 | 0.18675 | |||
170 | 0.03012 | 0.14593 | |||
180 | 0.03 | 0.11319 | |||
190 | 0.08627 | ||||
200 | 0.06634 | ||||
210 | 0.05234 | ||||
220 | 0.04283 | ||||
230 | 0.03552 | ||||
240 | 0.03290 | ||||
250 | 0.03145 | ||||
260 | 0.03069 | ||||
270 | 0.03031 | ||||
280 | 0.03013 | ||||
290 | 0.03005 | ||||
300 | 0.03 | ||||
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Fe≤0.3mg/L |
当矿井水处理站防渗措施失效,污水发生下渗时,下游Fe最大迁移距离约为300m,当下渗1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50m,下游Fe在2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5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120m,下游Fe在4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10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180m,下游Fe在7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2081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300m,下游Fe在14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
表3-10 地下水中NH3-N污染预测结果
距离(m) | 浓度(mg/L) | ||||
10d | 100d | 500d | 1000d | 2081d | |
0 | 30 | 30 | 30 | 30 | 30 |
10 | 0.21183 | 15.64637 | 28.43469 | 29.76181 | 29.99152 |
20 | 0.167 | 3.63871 | 24.97705 | 29.14896 | 29.96767 |
30 | 0.45823 | 19.62088 | 27.91356 | 29.91186 | |
40 | 0.17555 | 13.38111 | 25.83039 | 29.79621 | |
50 | 0.16709 | 7.76290 | 22.81137 | 29.57836 | |
60 | 0.16700 | 3.80127 | 18.99916 | 29.20030 | |
70 | 0.167 | 1.59770 | 14.77198 | 28.59089 | |
80 | 0.62674 | 10.63591 | 27.67396 | ||
90 | 0.28692 | 7.05358 | 26.38175 | ||
100 | 0.19229 | 4.30106 | 24.67205 | ||
110 | 0.17130 | 2.42194 | 22.54466 | ||
120 | 0.16761 | 1.28084 | 20.05195 | ||
130 | 0.16707 | 0.66394 | 17.29886 | ||
140 | 0.16701 | 0.36686 | 14.43055 | ||
150 | 0.167 | 0.24105 | 11.60989 | ||
160 | 0.19104 | 8.99044 | |||
170 | 0.17403 | 6.69234 | |||
180 | 0.16871 | 4.84968 | |||
190 | 0.16728 | 3.33462 | |||
200 | 0.16706 | 2.21256 | |||
210 | 0.16701 | 1.42421 | |||
220 | 0.16700 | 0.88901 | |||
230 | 0.167 | 0.47773 | |||
240 | 0.33014 | ||||
250 | 0.24849 | ||||
260 | 0.20571 | ||||
270 | 0.18448 | ||||
280 | 0.17450 | ||||
290 | 0.17005 | ||||
300 | 0.167 | ||||
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NH3-N≤0.2mg/L |
当生活污水处理站措施失效,污染物NH3-N发生下渗,当下渗1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70m,下游NH3-N在4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5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150m,下游NH3-N在10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1000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230m,下游NH3-N在16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当下渗2081d时下游最大迁移距离约300m,下游NH3-N在270m及更远距离处浓度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若防渗措施失效的条件下,处理系统污废水出现下渗情况,其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处理站下游270m范围内。
工业场地厂界最近污染源点矿井水处理站,距西侧厂界距离为5m,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发生泄漏,据预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最大迁移距离为矿井水处理站下游240m,超出厂界范围235m,会对工业场地下游一定区域内的地下水产生影响,但厂界外下游300m范围内无重要地下水保护目标,同时评价要求对工业场地西部厂界下游10m处设置监测井,并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对地下水水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地下水污染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治理。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泄漏对厂界外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3、矿井水事故性排放
实际运行过程中矿井水处理站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导致矿井涌水处理不完全或无法处理,发生事故性排放,其外排水质不能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的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直接排放会对小河底水水质造成影响。
根据煤矿环评报告分析,煤矿运营期非正常排放废水主要考虑矿井水未经任何处理全部直接排放的情况,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源强如下
表3-11 事故排放废水源强一览表
污染物 废水 | 水量(m3/s) | COD | Mn | Fe | 石油类 | 氟化物 |
矿井水 | 0.0131 | 86 | 0.04 | 0.56 | 0.03 | 0.3 |
根据矿区矿井水的水质特征,预测因子确定为 COD、铁、锰、石油类和氟化物。采用完全混合模式预测矿区矿井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选取旱季小河底河最小流量 6.85m3/s 的时候作为本次预测的时段。取煤矿排污口汇入小河底河上游 500m 的现状监测最大值作为背景值。预测结果见表3-12。
表3-12 非正常工况地表水(小河底河)影响预测结果表(mg/L)
污染物 预测结果 | COD | 铁 | 锰 | 石油类 | 氟化物 |
小河底河现状水质(mg/L) | 18 | 0.17 | 0.07 | 0.02 | 0.33 |
混合废水排入小河底河后预测值(mg/L) | 18.13 | 0.17 | 0.07 | 0.02 | 0.33 |
超标率% | / | / | / | / | / |
(GB3838-2002)III类(mg/L) | 20 | 0.3 | 0.1 | 0.05 | 1.0 |
非正常排放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注:Fe、Mn采用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补充项目的标准限值。 |
根据表3-12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矿非正常排水时,由于小河底河流量较大,小河底河水质中COD的浓度均有些许增加,铁、锰的浓度不变,各因子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因此,本矿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爆破材料库发生火灾爆炸时导致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分析
矿区设置有1座爆破材料库,存储乳化硝铵炸药3.0t,雷管2万发,炸药、雷管一旦碰到明火、震动、撞击等作用时会发生爆炸,从而可能引起整个库房内炸药、雷管的连锁爆炸,产生冲击波、振动并引起燃烧放出大量烟雾,烟雾中含有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救援过程也会有消防废水产生。
爆破材料库爆炸不可能全部爆炸,故将最大炸药存量3t炸药库定位最大可信事故。
硝酸铵爆炸反应方程式为:
硝酸铵爆炸反应主要产物为 NO2,本矿乳化硝铵炸药(考量80%硝酸铵)爆炸瞬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为CO和NO2,考虑爆炸于1min内完成,瞬时释放出大量CO和NO2等气体,参考《减少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产物的方法及途径》(齐瑞贤、兰立丰)资料:CO产生率为31L/kg炸药,NO2产生率为64.4 L/kg炸药。本矿爆破材料库炸药储量为3t,全部爆炸后CO和NO2产生速率分别为81.84kg/min、494.6kg/min。
本次评估采用EIAProA2008中风险预测中“浓度与计量计算”的模型进行预测,考虑爆炸于1min内完成,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的CO、NO2等气体,爆炸事故为瞬时发生,为保守估算,假定爆炸瞬间发射了一个烟团,其对下风向的影响按地面轴线浓度考虑,取平均风速2.0m/s,在D类稳定度条件下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3-13 爆破材料库火灾爆炸排放大气污染物地面轴线最大浓度预测结果
CO | NO2 | 时间(min) | 出现距离m | ||
浓度mg/m3 | 占标率% | 浓度mg/m3 | 占标率% | ||
8.928E+03 | 8.928 E+04 | 3.96 E+04 | 1.992 E+07 | 1 | 92 |
1.76 E+03 | 1.76 E+04 | 1.05 E+04 | 5.01 E+06 | 2 | 182 |
6.224 E+02 | 6.224 E+03 | 3.75 E+03 | 1.878 E+06 | 3 | 273 |
2.928E+02 | 2.928 E+03 | 1.806 E+03 | 9.03 E+05 | 4 | 364 |
1.616 E+02 | 1.616 E+03 | 1.011 E+03 | 5.04 E+05 | 5 | 456 |
99.68 | 996.8 | 6.24 E+02 | 3.12 E+05 | 6 | 547 |
66.08 | 660.8 | 4.14 E+02 | 2.07 E+05 | 7 | 639 |
46.08 | 460.8 | 291 | 1.455 E+05 | 8 | 731 |
33.76 | 337.6 | 213 | 1.065E+05 | 9 | 823 |
25.28 | 252.8 | 159 | 7.95 E+04 | 10 | 914 |
19.68 | 196.8 | 123 | 6.15 E+04 | 11 | 1007 |
15.68 | 156.8 | 99 | 4.95 E+04 | 12 | 1100 |
12.64 | 126.4 | 81 | 4.05 E+04 | 13 | 1192 |
10.4 | 104 | 66 | 3.3 E+04 | 14 | 1284 |
8.64 | 86.4 | 54 | 2.7E+04 | 15 | 1376 |
7.36 | 73.6 | 45 | 2.25 E+04 | 16 | 1469 |
6.24 | 62.4 | 39 | 1.95 E+04 | 17 | 1561 |
5.44 | 54.4 | 34.5 | 1.725 E+04 | 18 | 1653 |
4.64 | 46.4 | 30 | 1.5 E+04 | 19 | 1746 |
4 | 40 | 26.1 | 1.305 E+04 | 20 | 1838 |
由上表所示,矿区爆破材料库全部爆炸后(假设在1min之内全部爆炸),各大气污染物地面轴线最大浓度在1min后达到最大,CO、NO2最大地面轴线浓度分别为8.928E+03mg/m3和3.96 E+04mg/m3,占标率(标准取小时二级浓度标准)分别为8.928 E+04和1.992 E+07,出现最大值对应距离为92m;各大气污染物地面轴线最大浓度在12min后,CO、NO2最大地面轴线浓度分别为15.68mg/m3和99mg/m3,占标率(标准取小时二级浓度标准)分别为156.8和4.95E+04,出现最大值对应距离1100m。
根据相关资料,CO、NO2所对应的使人群受到不同程度危害的分级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3-14 不同浓度的CO和NO2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物质 | 短期接触允许浓度mg/m3 | LDLH(威胁生命健康的浓度)mg/m3 | 半致死浓度LC50(大鼠吸入)mg/m3 |
CO | 30 | 1700 | 2069 |
NO2 | 10 | 96 | 126 |
注:短期接触允许浓度引自《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2007)中标准;LDLH引自《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中附录B;LC50(大鼠吸入)引自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距离矿区爆破材料库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矿区东南侧1.4km处的罗白城村,由以上分析可知,矿区爆破材料库发生爆炸后,产生的CO和NO2对环境敏感点罗白城村的影响较小。
矿区生活区距离爆破材料库较近,若爆炸事故发生后,产生的CO和NO2可能会造成矿区人员死亡。因此,矿区应制定详细、合理的应急疏散方案,在发生爆炸时,做到及时、安全疏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当矿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为迅速控制火势,需用水进行灭火,消防用水按15L/s,延续时间1h计算,则每次用水量为54m3,消防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硝态氮等污染物,可通过矿区周围拦水沟收集后接入事故消防水池,消防废水经沉淀后导至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沉淀废渣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消防废水不得简单沉淀后直接排放。
目前,矿区拟建一个容积为160m3的事故水池,爆破材料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事故水池可以完全收集库区产生的消防废水,不会出现外溢,进入地表水体,对矿区周围小河底河的影响较小。
5、瓦斯瞬时大量泄漏影响分析
矿区开采过程中有瓦斯(主要成分为甲烷)产生,瓦斯浓度达不到抽采利用浓度,通过通风设备抽出矿井进行排放。当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瓦斯不能及时排出矿井,不断累积,从而可能导致瓦斯瞬时大量排入大气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由于老旭甸煤矿瓦斯含量较低,瞬时大量排放的时间较短,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矿区机油和废机油泄漏影响分析
老旭甸煤矿设置有油脂库储存机械设备需要的机油及更换的废机油,储存量为200kg。机油属于易燃物品,出现泄露,不能及时发现,遇明火、高温等极易燃烧爆炸。但矿区油脂库机油和废机油的储存量均较小,一旦发生泄漏也为小量泄漏,泄漏时液态物质首先流至水泥硬化地面,用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即可,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3.3环境风险事故管理
3.3.1应急救援管理措施
(1)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给总指挥,总指挥接到事件报告后根据环境事件的危害性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迅速上报矿区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请求帮助和支援。
(2)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办公室进入实战指挥,救援小组根据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处理工作应按预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进行,采取边抢救、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控制危害蔓延扩大。
(3)预案启动的同时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撤离人员,封锁现场,研究、制定、批准环境事件抢救方案,开展环境事件抢救工作。
(4)救援小组要保持和本组工作人员的联系,保证及时落实和提供现场应急所需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组要保持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并接受总指挥的紧急工作指令,救援小组负责人要随时向办公室反馈救援情况,提出应急救援的建议和意见。
3.3.2环境风险事件预防措施
1、柴油储罐发生泄漏事件的预防措施
(1)定期对柴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处和漏处;
(2)严格工艺操作纪律,杜绝违章操作。
(3)保证油脂库内通风良好,避免有害气体聚集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4)在油脂库周围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5)油脂库内的电气设施、管线、接头、开关等均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避免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油脂库内柴油储罐与其它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储罐周围设有围堰。
2、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事故预防措施
(1)矿井水处理站底部涂装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使其渗透系数降至1×10-7cm/s。
(2)根据场址水文地质条件,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3)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质有被污染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渗漏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3、矿井水事故性排放预防措施
(1)矿井水处理站采用双路供电,设置备用发电机房,以防止供电系统断电时影响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转。
(2)矿井水处理站的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一备一用,易损部件备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3)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4)矿井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执行定期监测制度,了解矿井水进、出水水质情况,防止污水水质水量波动影响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新建160m3的事故池供矿井水、生活污水共用,对非正常工况废水进行收集,待事故排除后再进行处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4、爆破材料库发生环境事件预防措施
(1)加强对炸药的贮存、装卸作业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定量制度,严禁超量贮存。严禁在材料库内存放其他物品和回收的废药。过期失效的炸药应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
(2)严格按库区存放条件进行装药堆放,并应尽量减少装药堆放的横截面积。
(3)库房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及安全标志和应急疏散标志。
(4)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防静电衣服或纯棉工作服;雷管库、发放间地面和台面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并接地,发放间门口应设人体静电泄放装置。
(5)库房门窗等金属部件均应作防静电直接接地;防静电直接接地装置应与防闪电感应、等电位联结等共用同一接地装置。
(6)库房通风采用自然通风,库房内应放置温度和湿度计,每天检测、记录,合理进行库房的通风调节,以保持库内适宜的存储条件。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易高于30℃,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
(7)库房内炸药和雷管应堆放稳固整齐,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雷管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6m,炸药不应超过1.8m。
(8)拆箱后的雷管应在专门的发放间发放。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或发放雷管,进入雷管发放间的作业人员,应经泄放静电后才能进行操作。雷管的发放间内最多允许暂存1000发雷管,严禁将零散雷管放在地面上。发放间已拆盒的零星雷管宜挂在架上或存放在防爆箱内。
5、其他预防措施
(1)定期对机油和废机油的储存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处和漏处;
(2)加强矿井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营运,避免故障发生。
3.3.3环境风险事件发生后处理措施
1、柴油储罐发生泄漏事故后处理措施
(1)储罐泄漏少时(少量),将泄漏液收集在有盖容器中。用砂土或惰性吸收剂吸收残液并转移到安全场所,或冲稀污染区域,使废液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储罐泄漏大时(多量):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通知应急指挥组及值班领导,然后根据泄漏部位,确定堵漏措施。储罐泄漏,可采取倒灌方法,尽量将储罐内的柴油转移至备用储罐(或容器内),无备用储罐的,可采用砂土等筑堤堵截,处理时工作人员须身穿防护服及佩戴防毒面具操作。
(3)泄漏导致燃烧爆炸时,立即启动本矿安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抢救伤员、灭火行动。
(4)考虑到有可能形成窒息性气体,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5)对于漫流入排洪沟的消防水,应在排洪沟汇入口处用沙(土)袋进行封堵,然后将消防水泵入事故池,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事故处理措施
(1)矿井水处理站底部防渗层破损,产生的漏洞较小,对地下水的污染较轻时,通过开孔灌装粘合剂的办法,进行裂缝密封或以硅碳溶液来修补防渗层的破损部位,解决渗漏污染问题。同时,加强监测井的监测,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2)矿井水处理站底部防渗层破损,产生的漏洞较大,对地下水的污染较重时,对地下水进行原位生物修复,购买微生物菌群加到指定的含水层中,利用污染物质作为微生物的营养物质,发生生物降解反应,使其转变为无害物质。
4、矿井水事故性排放处理措施
(1)应立即停产,现场发现人员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当班负责人根据设备故障严重程度在5分钟内向矿区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现场处置:积极组织力量维修,产生的污水暂存于事故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一旦发生矿井水外排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在事故池与外排渠道间搭建临时护堤,拦截污水,并启用泵将污水打入矿井水预沉调节池内,缓解事故池的池容压力。
(3)环境监测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监测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情况,并监测下游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详细记录好监测数据,以备应急领导小组参考。
(4)事故排除后,环境监测人员持续监测出水水质情况,抢修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确保环境与设备全部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
5、爆破材料库发生环境事件处理措施
(1) 矿区爆破材料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班组长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负责人,并迅速启动消防水泵,接好消防水带,进行灭火,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加强通风,降低周围空气中的CO和NOx的浓度。
(2)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抢救伤员、灭火行动,并按应急指挥人员要求,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并派人接应消防车辆,以及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3)各救援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加强冷却,通过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4)考虑到有可能形成窒息性气体,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5)对于漫流入排洪沟的消防水,应在排洪沟汇入口处用沙(土)袋进行封堵,然后将消防水泵入事故池,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6、其他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瓦斯瞬时大量泄漏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并用气体检测仪监测周围瓦斯浓度。
(2)矿区各部门发现有机油或废机油泄漏等异常迹象时,应果断采取转移、堵漏等措施,实施紧急处置。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本矿运营过程中组织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指挥: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矿长
副总指挥: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安全副矿长
应急救援办公室成员: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工作人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会议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发生较大事件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通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参加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发生较大环境事件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中心,负责矿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应急办公室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包括环境应急组、生产控制组、抢险救护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外联接待组。组织机构图见图4-1。
图4-1 应急组织机构图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指挥机构组成详见表4-1:
表4-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机构名称 | 组成 | 负责人 | 职责 | |
矿区 机构 | 总指挥 | 矿长 | 普 俊 | 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
副指挥 | 安全副矿长 | 何乔保 |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 |
环境应急组 | 技术负责人 | 费道永 | 重点风险源日常检查,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分析,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 |
生产控制组 | 生产副矿长 | 曾廷配 | 参与应急方案决策,调控与污染事件相关生产过程。 | |
抢险救护组 | 机电副矿长 | 何顺成 | 组织实施事件现场消防抢险救灾方案。 | |
警戒疏散组 | 过磅员 | 李六四 | 负责现场人员疏散、警戒、交通管制、治安保卫。 | |
后勤保障组 | 仓管员 | 何保四 | 负责通讯、交通、生活物资保障;拟定通知报告。 | |
外联接待组 | 技术员 | 李发平 | 员工、周边居民思想安抚;接待新闻媒体、政府部门、其他单位有关人员。 |
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指示矿区突发环境事件、事故的报告;
(2)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矿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应急救援物资、资源配备、应急人员的调动。审核所属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审核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6)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7)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8)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
(9)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0)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1)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2)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承接环境事件报告,请示矿区应急救援总指挥是否启动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应急救援总指挥的决定负责通知抢险应急成员到矿区办公楼前集合;
(3)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环境事件现场;
(4)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环境事件的上报;
(5)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件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6)组织矿区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3、总指挥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是否需要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介入,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
(2)调查和评估环境事件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环境事件的发展过程;
(3)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环境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配合,指挥危险现场人员撤离;
(4)与地方政府和政府环境监督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5)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
(6)在环境事件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安排恢复受事件影响地区的正常秩序。
4、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操作和实施步骤的协调工作。
(3)总指挥不能到任时接替总指挥工作。
4.2.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1、环境应急组
组长:费道永(技术负责人)
组员:白草成、何祥顺
职责:重点风险源日常检查,环境事件现场调查分析,监督指导应急措施实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2、生产控制组
组长:曾廷配(生产副矿长)
组员:黄照思、宴通、李跃年、普静
职责:(1)负责矿区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环保和生产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
(2)负责监督矿区内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当环境事件发生时,按应急响应等级、程序向各有关部门报告;
(4)参与应急方案决策,调控与环境事件相关的生产过程。
3、抢险救护组
组长:何顺成(机电副矿长)
组员:马啊三、夏忠仁、惠兴杰、陈小俊
职责:(1)负责现场抢险抢修作业。
(2)负责利用现有应急物资和设备,开展自救;
(3)负责现场紧急救援,组织指挥抢救人员和财产;
(4)协助和配合公安、消防及专业队伍进行应急救援。
4、警戒疏散组
组长:李六四(过磅员)
组员:缪祥旺、陶乃管、徐兴磊、徐兴恒
职责:(1)负责疏散现场遇险人员,清理和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2)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保四(仓管员)
组员:白永昌、卫生发、李忠保、普生保
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车辆、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时到位;
(2)做好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安排受伤人员及家属的食宿,应急处置的费用支出结算工作;
(3)负责急救行动和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保障及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支持、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安排。
6、外联接待组
组长:李发平(技术员)
组员:何金光、高扬、尚壮、惠世云
职责:(1)确保内、外部通讯联络通畅;
(2)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环境风险源监控
1、管理措施
矿区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石屏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工作人员要采取以下监控措施:
(1)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人员安全、环境工作,建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都做情况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2)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应急设施的使用方法。
(3)加强管理,在生产、储存、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项运行状况可控。
2、监控措施
(1)柴油储罐
①罐体设置有安全装置和仪表,配置有压力表液位计组,夹层设有外筒防爆装置,内筒设有组合安全系统。
②定期对柴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处和漏处。
(2)爆破材料库
爆破材料库内放置温度和湿度计,每天检测、记录,合理进行库房的通风调节,以保持库内适宜的存储条件。
(3)污水处理系统
①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反映地下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②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质有被污染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渗漏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4)矿井水处理站
①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②矿井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执行定期监测制度,了解矿井水处理站进、出水水质情况,防止污水水质水量波动影响矿井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及时合理的调节运行工况,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2预警行动
5.2.1预警分级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预警,并启动本预案,企业报警信号系统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两级,具体如下:
1、Ⅰ级预警
发生Ⅰ级事件,启动Ⅰ级预警,预警条件如下: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Ⅰ级预警:
(1)油脂库内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伴生大量的CO产生,但CO的扩散范围主要集中在矿区,会对矿区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爆破材料库储存的乳化硝铵炸药燃烧爆炸,伴生大量的烟雾产生,烟雾中大量的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但影响范围主要局限在矿区范围内。
(3)矿井水处理站出现一时间难以修复的大故障,如ZT-F型一体化设备故障,导致污水超标排入小河底河,对小河底河水质及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4)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各构筑物的防渗措施失效,导致生产期产生的污废水渗漏至场区地下水,对场区地下水单元造成污染。
2、Ⅱ级预警
发生Ⅱ级事件,启动Ⅱ级预警。预警条件如下:
(1)油脂库内柴油储罐发生轻微泄漏,柴油泄漏扩散范围控制在油脂库内;
(2)矿井水处理站出现小故障,如自动加药控制仪器损坏,水泵运行不畅或停止运行,管道出现轻微破损等,导致少量超量和超标排放;
(3)矿井通风设备发生故障,瓦斯不能及时排出矿井,不断累积,可能会导致瓦斯瞬时大量排入大气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
(4)油脂库储存的机油及更换的废机油发生轻微泄漏,泄漏扩散范围控制在油脂库内。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2.2预警发布与行动
1、预警发布
矿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24小时值班电话为15912808777(何乔保),发生环境事件时,现场人员要第一时间拨打矿区应急值班电话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做出预警决定,发布预警信息,应急小组和外部联动单位立即进入预警状态。同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状况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适时宣布解除预警或启动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分级响应。Ⅰ级预警信号发布后,矿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小组做好相应准备;Ⅱ级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应急小组做好相应准备。
进入预警状态后,各应急小组分级做好参与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相关部门加强值班、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应准备。及时汇报事态进展,必要时联系社会救援。
(2)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区域应根据预警信号,采取局部停止开采工作、全部停止开采工作,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可能受到环境事件危害的人员做好转移、撤离或者疏散的准备。
(4)各方面准备的应急力量、指定的应急队伍开始就地待命;其中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参加应急人员集结时,需尽快对本职工作做好交接,方可参加应急队伍开始待命。
(5)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材料等准备完毕,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6)预警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小组立即投入应急工作。
5.3预警解除或预警升级
5.3.1预警解除
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能够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源头得以控制,环境风险彻底消除且无继发可能时,宣布解除预警。
5.3.2预警升级
当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源头难以及时控制,环境风险无法马上消除或有继发可能时,宣布预警升级。Ⅱ级预警升级为Ⅰ级预警响应,此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4报警、通讯及联络方式
5.4.1报警联络方式
矿区24小时值班电话;15912808777(何乔保)。值班人员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通报相关单位,并及时查明事件详情,情况严重的由应急指挥部决定拨打110、119或120求助。
5.4.2内部通讯方式
电话或口头通知各部门。
各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应急救援通讯录。
5.4.3外部通讯方式
外部通讯方式见表5-1。
表5-1 外部通讯方式
单位 | 电话 |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 0873-3720397 |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0873-3738119 |
石屏县政府应急办 | 0873-4858140 |
石屏县环保局 | 0873-4857589 |
石屏县安监局 | 0873-4855244 |
石屏县公安局 | 0873-4857308 |
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 | 0873-4860209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0873-4857751 |
石屏县中医院 | 0873-4857264 |
牛街镇政府 | 0873-4939002 |
石屏县牛街镇派出所 | 0873-4938014 |
牛街镇卫生院 | 0873-4991022 |
老旭甸村 | 村支书何老六(1398XXXX532) |
火警电话 | 119 |
急救电话 | 120 |
6 信息报告与通报
6.1内部报告
6.1.1事件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报告:
(1)老旭甸煤矿发生环境事件时,事发岗位人员应立即电话汇报值班组长或值班领导,值班组长或值班领导收到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矿长立即向石屏县环保局及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2)矿区救援指挥部负责了解事态发展。矿长根据事件的情况决定应急响应规模和级别。若发生较大环境事件,及时上报矿区启动应急预案。
矿区24小时值班电话:15912808777(何乔保)。各形式的通报也因应变阶段不同而有差异,详细通报程序如图6-1所示。
图6-1 信息通报程序
6.1.2事件信息通报
矿区环境事件信息通报采用广播的方式,为确实达到广播效果,广播词制定如下:
(1)警报:“紧急通报!发生柴油泄漏/爆破材料库燃烧爆炸/矿井水事故性排放!地点:_______,流向________,抢救编组人员________各就定位,执行抢救(三遍)”
(2)疏散警报“疏散通报!非紧急应变编组人员(人员、车辆)________,现在开始(准备)疏散,疏散路线经______,向______方向疏散(三遍)”
(3)解除警报:“各位员工请注意!突发环境事件已停止,请疏散员工返回岗位(二遍)”
6.1.3电话通报及联系词内容
电话通报内容必须清楚、简明。包括:
(1)通报人姓名;
(2)通报时间;
(3)环境事件地点;
(4)意外状况描述;
(5)伤亡报告;
(6)处置措施;
(7)协助事项。
6.2信息上报
矿区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响应,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应急行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总指挥应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做出现场紧急关停设备、疏散撤离的决策和警报,并由生产控制组在第一时间内(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石屏县环保局进行报告,同时向周边单位发布警报。石屏县环保局应当在4小时内向石屏县人民政府和州环保局报告。
6.3环境事件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单元、事故装置、泄漏物质、泄漏和污染区域;
B、人员伤亡情况;
C、事故简要情况及预测污染物的扩散趋势以及可能影响到的单元;
D、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E、拟采取的措施。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救援人员应尽快了解事件发展情况,并随时通过通讯工具(手机)向应急小组报告。
(2)续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泄漏物质的量以及其物理、化学性质;
B、现场气象条件(风向、风速);
C、泄漏物质已造成的大气、水体污染情况;
D、设施损坏情况;
E、人员伤亡及疏散情况(人数、程度);
F、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G、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取得的效果;
H、水体、大气和土壤污染情况及现场应急监测数据;
I、请求政府部门协调、支援的事项。
(3)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工作和内容,出具有关危害和损失的证明文件、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传达。
7 应急响应与措施
7.1分级响应机制
按矿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本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二级,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
1、Ⅰ级响应(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响应,突发事件有可能在矿区内,也有可能在矿区外,但只有有限的扩散范围,可预料在极短时间内得到处置控制,或者消除污染源后影响很快就会消除,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长期或累积性影响以及造成人员伤亡,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事故。
2、Ⅱ级响应(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尚未发生,或有可能发生,但不是很紧迫,有足够时间进行准备的情况,生产副矿长可以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事故。
7.2响应程序
涉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响应(Ⅰ级响应)应急指挥由矿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矿长任总指挥,安全副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矿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矿长和安全副矿长不在企业时,由生产副矿长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下达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指令)。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要求启动应急方案。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响应(Ⅱ级响应)应急指挥由生产副矿长负责,以当班班组长为基础,立即成立事件应急指挥部,生产副矿长任总指挥,负责矿区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若班组技术力量不能及时解决事件发展态势,由生产副矿长向矿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应急响应升级,立即进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响应(Ⅰ级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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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应急响应流程图
7.3应急处置措施
7.3.1Ⅰ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柴油储罐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伴生大量的CO产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发现人迅速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各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环境应急组:负责实时监测事故现场空气中柴油的浓度,及周边大气中烃类物质浓度的监测和CO浓度的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生产控制组:立即停止开采作业,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抢险救援组:到达现场后,佩戴好防护用品,设置水幕或屏封水枪,稀释、降解烃类物质的浓度或设置蒸气幕,避免引起二次火灾爆炸事故。同时用局扇风机稀释周围的CO浓度。
警戒疏散组:根据CO的影响范围,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同时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当事故扩大危及到周围人员安全时,立即扩大警戒范围。同时告知周围村民、在政府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向上风向100m以外的安全地带疏散。
后勤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器材、物资的供应、调运。
外联接待组: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无阻。
2、爆破材料库储存的乳化硝铵炸药燃烧爆炸,伴生大量的烟雾产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发现人迅速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各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环境应急组:负责实时监测事故现场空气中CO和NOx的浓度,及周边大气中CO和NOx浓度的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生产控制组:立即停止开采作业,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抢险救援组:到达现场后,佩戴好防护用品,用局扇风机稀释周围的CO和NOx浓度。对于漫流入排洪沟的消防水,应在排洪沟汇入口处用沙(土)袋进行封堵,然后将消防水泵入事故池,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警戒疏散组:根据CO和NOx的影响范围,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同时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当事故扩大危及到周围人员安全时,立即扩大警戒范围。同时告知周围村民、在政府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向上风向100m以外的安全地带疏散。
后勤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器材、物资的供应、调运。
外联接待组: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无阻。
3、矿井水事故性排放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发现人迅速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各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环境应急组:负责对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小河底河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生产控制组:停止开采作业,减少矿井水的产生量。
抢险救援组:积极组织力量维修,产生的污水暂存于事故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一旦发生矿井水外排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在事故池与外排渠道间搭建临时护堤,拦截污水,并启用泵将污水打入矿井水预沉调节池内,缓解事故池的池容压力。
警戒疏散组: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根据废水排放影响范围,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后勤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沙(土)袋、潜水泵等的供应、调运。
外联接待组: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无阻。
4、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导致废水大量下渗污染地下水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发现人迅速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各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环境应急组:负责对监测井的监测,同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生产控制组:停止开采作业,矿井水处理站停止处理废水;根据周围监测井监测情况,现场技术人员应及时找出渗漏点,并进行修复。
抢险救援组:产生的漏洞较小,对地下水的污染较轻时,通过开孔灌装粘合剂的办法,进行裂缝密封或以硅碳溶液来修补防渗层的破损部位,解决渗漏污染问题;产生的漏洞较大,对地下水的污染较重时,对地下水进行原位生物修复,购买微生物菌群加到指定的含水层中,利用污染物质作为微生物的营养物质,发生生物降解反应,使其转变为无害物质。
警戒疏散组:根据下渗影响范围,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后勤保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及时组织事故抢险过程中所需的粘合剂、微生物菌群的供应、调运。
外联接待组: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无阻。
7.3.2 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生产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
油脂库内柴油储罐、阀门、管道腐蚀或破裂,造成柴油小量泄漏时,立即组织人员检修设备、更换阀门和管道。
矿井水处理站出现小故障,如自动加药控制仪器损坏,水泵运行不畅或停止运行,管道出现轻微破损等,导致少量超量和超标排放;现场技术人员应立即检查设备,并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发生瓦斯瞬时大量泄漏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并用气体检测仪监测周围瓦斯浓度。
矿区工作人员发现矿区各部门发现有机油或废机油泄漏等异常迹象时,应果断采取转移、堵漏等措施,实施紧急处置。
7.3.3其他应急处理措施
1、人员的疏散与撤离
为使疏散计划执行期间矿区内员工们皆能从容撤离灾区,矿区已规划内部疏散路线,员工们可依指示迅速撤离。值班人员指示员工依规划路线疏散至集合地点,等候工作人员清点人数。
本矿突发环境事件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示意图见附图5。
2、其他措施
(1)发现环境事件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
(2)报告时讲明事故地点、事件大小及周围情况,值班员组织岗位人员关掉运行设施;
(3)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区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4)组织应急小组人员迅速集结,增援控制污染事故,以防事件扩大(外扩);
(5)外联接待组负责矿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通讯联络和信息传递工作;
(6)后勤保障组要保证应急处置物资及时运到现场,协助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做好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7.4应急监测
矿区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如柴油储罐泄漏;污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失效下渗污染地下水;矿井水处理站事故性排放污染小河底河等环境事件发生后,对矿区周围地表水体、地下水体、大气造成污染的情况下,需由环境应急组立即通知石屏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应急环境监测,本矿不具备应急监测的能力。
(1)矿区环境应急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
(3)环境应急组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监测站负责人的带领下携带相应应急监测仪器同时到达现场,对事件原因、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取样、送样,并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污染物种类、性质、控制方法及防护、处理意见。
(4)配合上级监测部门,根据不同污染物性质、浓度、毒理、作用范围进行预测分析,对事件出现后,污染源周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急人员进出现场的要求、群众的疏散范围和路线等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6)环境空气应急监测
环境应急组协助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测站,根据当时风向在事件下风向设置监测点,位置设置在事故源上风向100m,事故源下风向300m,泄漏时监测烃类物质和CO的浓度,要快速监测其浓度,并将监测结果报给指挥部。特征因子3次/天,直到达到相应标准。
(7)地表水质应急监测
环境应急组协助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监测站,在矿区周围地表水体小河底河下游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对水中的COD、Fe、Mn、石油类、氟化物的含量进行即时监测。事故发生后,持续监测1周,每天取样一次。正常后进行常规监测。
(8)地下水水质应急监测
环境应急组在事故发生后,配合上级主管环保部门监测站,对矿区地下水监测井进行水质监测,监测因子为Fe和NH3-N,持续监测半年,3次/月。正常后进行常规监测。
7.5应急终止
7.5.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经过救援、抢险,事件现场得到控制;
(2)危险源没有发生新的扩散;
(3)污染物被妥善处置;
(4)现场环境监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
(5)可能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被排除;
(6)现场恢复到安全状态;
(7)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8)应急救援指挥部经过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9)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按响应分级标准的要求,分别报送政府有关部门。
7.5.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后,Ⅱ级响应标准的环境突发事故,由生产副矿长决定应急终止;Ⅰ级响应标准的环境突发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讨论决定应急终止。
(2)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召集所有参与救援的应急小组,清点人员、清理装备,并再次确认现场情况。
(3)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授权专人向相关单位和上级部门报告救援结束的信息。
(4)结束事故现场管制措施。
7.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矿区工作人员及周围村民风险事件解除。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洁净化。
(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矿区人员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4)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做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5)向上级部门移交相关资料:事故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应急过程评价。
8 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企业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安置及损失赔偿、生态环境恢复、经验教训总结及应急方案改进等内容。
1、人员安置及损失赔偿
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对所有员工做好精神安抚工作,对受伤严重人员继续治疗,并及时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事宜。以保证企业人心稳定,快速投入正常生产。
2、生态环境恢复
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并对遭受污染的环境进行恢复。
矿区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并对受污染范围内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连续监测,直至达到正常指标;若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并对受污染的生态环境提出相应的恢复建议。企业根据专家建议,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3、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矿区在进行现场应急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要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全面收集有关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损失等方面的证据和资料,必要时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请求公安司法部门介入和参与调查取证工作。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告一段落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据相关制度,拟定追究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对于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认真分析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根据调查所获得数据,以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见附件),以书面形势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最终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8.2保险
本矿已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6.2条款要求积极办理各类保险。对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依法办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责任险及其他险种。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本矿及时通报相关承保的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保险公司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及时定损理赔。在此过程中,本矿允许保险公司对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勘查,提供相关材料。
8.3工作总结与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矿区应认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污染事故发生。
老旭甸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对控制污染外延过程和应急处置效率进行评估,组织修订应急预案实践中的不足。
9 保障措施
9.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公布24小时应急报警电话和应急工作人员的通讯电话。本矿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络通畅。
(2)矿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矿区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的所有成员必须配备移动通讯工具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9.2应急队伍保障
经调查本矿现有应急岗位人员30人,在应急组织中它们分别承担着指挥、生产控制、抢险封漏、消防救援、环境保护、物资供应、医疗救护、通讯疏散的任务。
矿区开采过程中加强应急队伍的管理,使应急队伍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并积极组织各类应急演练,经常与上级指挥部门专家组开展经验交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9.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本矿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装备、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制定具体的物资储备、调用、购买和生产组织方案,增加应急处置和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包括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见附件2。
9.4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包括应急物资、交通车辆、应急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配置和运作经费,由矿长核实专项资金,财务部门提供。
9.5其他保障
9.5.1应急资料保障
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等资料存放于矿区办公室。
9.5.2交通运输保障
运输车辆要选用安全系数高、性能好的车辆,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并制定驾驶员的应急准备措施,以保证应急救援的运输需要。
9.5.3救援医疗保障
贯彻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配备必要的急救医药和器材,并制定医护人员的应急准备措施,以保证应急救援现场急救的需要。
9.5.4治安保障
本矿全体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制定应急保卫、警戒措施,配备必
要的应急保卫、警戒设备,以保证应急救援现场保卫、警戒的需要。
10 培训与演习
对于环保管理人员和有关操作人员应建立“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并定期培训安全和环保法规以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技术的相关知识。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对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进行应急技术培训和考核,并进行每年一次的模拟演习,以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并积累经验。
10.1培训
10.1.1矿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矿区应急救援队伍分三个层次开展培训。
1、应急组织机构培训
邀请相关应急救援专家,就矿区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故的指挥、决策、配合等内容进行培训。
采取的方式:综合讨论、专家讲座等,培训时间:每年1~2次。
2、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对矿区应急救援队伍的队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培训。
(1)培训主要内容:
①了解、掌握环境风险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②熟悉使用各类防护器具;
③如何展开环境风险事件现场抢救、救援及事故处置;
④环境事件现场自我防护及监护措施。
(2)采取的方式:课堂教学、综合讨论、现场讲解、模拟事故发生等。
(3)培训时间:每季不少于1次。
3、矿区操作人员的培训
针对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系统培训矿区操作人员,发生各级事故时报警、紧急处置、逃生、个体防护、急救、紧急疏散等程序的基本要求。
(1)培训主要内容:
①矿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②矿区异常情况的排除、处理方法;
③环境事件发生后如何开展自救和互救;
④环境事件发生后的撤离和疏散方法。
(2)采取的方式:课堂教学、综合讨论、现场讲解等。
(3)培训时间:每季度不少1次。
10.1.2外部公众的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宣传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
(1)事故性排放情况下的危害及防护知识,紧急避险知识;
(2)人员疏散、转移的要求;
(3)对人员造成伤害后的处理方法;
(4)本预案的相关内容等。
矿区可通过书面宣传、口头宣讲、举办相应讲座、利用相关会议传达上述内容,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10.2演练
针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矿区存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矿区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处置演习,确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应急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缓解、处置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0.2.1演练内容
(1)消防灭火演练;
(2)急救及人员救护演练;
(3)报警及通信演练;
(4)矿区人员疏散和矿区内交通管制演练;
(5)情况通报演练;
(6)各类应急设施的使用技能演练;
(7)模拟各类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演练等。
10.2.2演练方式
(1)事件模拟:模拟矿区可能出现的各类环境事件,对本预案的各类应急措施进行组织指挥演练;
(2)单项演练:由矿区内各专业小组成员各自开展应急救援任务中单项作业的演练,或单个专项逐一进行演练;
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上级人民政府同意。
10.3记录与考核
本矿对员工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及演练实行记录与考核制度,并进行存档,记录材料应包括影像。
11 奖惩
11.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奖励制
矿区应对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个人:(1)及时发现和报告环境事故者;
(2)在应急救援行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3)发现安全隐患和提出解决办法者;
(4)其他特殊贡献者。
班组:(1)要求时间年限内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2)突发事件中处理、处置得当等。
11.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12.1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
本预案由预案编制小组编制完成后交矿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矿区聘请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对预案进行评估,预案评估通过,修改完善后由矿区负责人签发,20个工作日以内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后由相关人员专人保存。
12.2预案的更新
原则为每三年更新一次;出现下列情形时则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并备案: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及时进行修改:
(1)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2)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应急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3)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
(4)周围环境或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矿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况。
重新修订的预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原预案备案的环保部门重新备案。
13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1)预案批准发布后,矿区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职工应急意识。
(2)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将应急管理工作变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和实施,并抄报石屏县环保局审定备案,送周边部门、企业、村小组等。
14 术语和定义
(1)危险化学品
指《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4)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5)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6)环境保护目标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对象。
(7)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8)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9)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0)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11)应急救援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12)应急监测
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13)泄漏处理
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露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露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14)恢复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5)应急预案
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16)分类
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17)分级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18)应急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15 附图、附件
15.1附件
附件1 应急救援通讯录及外部通讯录;
附件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表;
附件3 本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登记表;
附件4 《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5扩15万t/a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5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石屏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红工信发[2017]206号);
附件6 事故应急演练记录表;
附件7 本矿关于成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的通知;
附件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评意见;
附件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
15.2附图
附图1:老旭甸煤矿地理位置图
附图2:老旭甸煤矿周边水系图
附图3:老旭甸煤矿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位置示意图
附图4: 老旭甸煤矿平面布置图
附图5:老旭甸煤矿突发环境事件紧急疏散示意图
附件【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老旭甸煤矿应急预案(第一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