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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403
  • 发布机构
    石屏县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1000t/d浮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1000t/d浮选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洗选厂建设项目位于石屏县宝秀镇朱凹子村委会白洒坟村,地处石屏—宝秀(323国道)公路西侧,距离宝秀镇3.5km,矿区至昆明距离约为218km;至石屏县17km有公路直达县城,从宝秀镇到本工程选厂区域有公路相通。 

  为充分开发、合理利用铅锌矿资源,依据铅锌矿产业政策以及结合实际生产条件,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拟将原日处理75吨的铁选厂改扩建为1000t/d铅锌矿浮选厂,主要用于处理热水塘铅矿生产的易选硫化铅锌矿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洗选厂办公室内进行纸质版报告书的查阅,现场联系人:郑七九,电话:138XXXX390。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洗选厂所在地周边的宝秀镇、白洒坟村、朱凹子村、白一冲村等的个人及社会团体。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建设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邮箱:2571293416@qq.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3312260 

  信函邮寄地址:石屏县宝秀镇朱洼村委会白洒坟村,收件人:郑七九,电话:138XXXX0390。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8日。 

 

 

                      石屏县盟吉升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