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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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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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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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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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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2019年首届“感动石屏”人物评选 倡议书
广大干部群众: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展示我县各个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讴歌各行各业优秀人物、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讲好石屏故事,传递石屏声音,展现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石屏新形象。我县将举办2019 年首届“感动石屏”人物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各行各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物新典型,树立“石屏榜样”。
首届“感动石屏”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现面向全县广泛征集候选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身边符合评选对象和评选标准的人选推荐至县文明办。你的积极参与推荐,将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一、评选对象
石屏籍个人或由石屏籍个人组成的集体均可参与评选。对石屏的经济社会发展及宣传推广产生较大影响或长期在石屏工作生活,事迹突出,影响面广,充分体现石屏精神内涵的非石屏籍个人或集体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反响好,在社会公众中引起较高的关注度,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具体标准: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为推动石屏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或省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国家、省、州级重大项目核心人物及主要贡献者;3.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在脱贫攻坚、科技攻关、民生改善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4.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6.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类人选不推荐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推荐起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推荐起止日期:即日起至6月21日
联系人:严丽娟、朱若冬
联系电话:4857395
电子邮箱:spxwm@126.com,
邮寄地址:石屏县湖滨路13号县委大楼四楼石屏县文明办
中共石屏县委宣传部 石屏县文明办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