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红河州石屏县小路南木材检查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相关债权人自2019年12月9日(首次公告发布日期)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人:杨国清,联系电话:13408985681
特此公告。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