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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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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屏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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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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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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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落实新冠肺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通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好省州党委、政府“从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的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依据我县属于低风险地区的实际,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复交通运输秩序。撤销县内所有道路检测点,不得封路、封村、封小区、封市场,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县乡村公路。恢复省际、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公交车班线及网约车、出租车运营。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须通风消毒,乘客上下车前进行体温检测,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全面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要为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对厂区、办公区域进行全面卫生清理、通风和消毒。规范岗位工作秩序,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重要农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抓紧落实春耕备耕生产。
三、有序恢复生活秩序。县内KTV、电影院、网吧、游艺厅(室)、酒吧、培训机构、博物馆、宗教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暂不开放,正常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异龙湖湿地公园等露天公园、景区景点有序向公众开放,但不得大规模人员聚集。县内宾馆、酒店、客栈、民宿、旅行社营业网点有序恢复营业。
四、做好学校、幼儿园复课工作。省外返屏师生须配合学校开展师生假期行程、健康状况排查建档工作,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五、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湖北省内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屏人员,一律劝返;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屏人员,在屏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屏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屏人员,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的,应自觉接受村委会和社区管理。省外入屏人员均须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费用自理。
六、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实行精准网格化排查与管理,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矿、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疫情防控监测,重点对城市社区、农村村(组)的新增外来人员和居家观察人员进行管理服务。
七、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省外入屏人员及石屏籍省外返屏人员必须主动向村委会、社区、工作单位如实报告近14天行程及个人健康状况,凡是疫情防控期间不如实不主动报告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大消毒、大消杀”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整治和健康知识普及。坚持“红事延办、白事简办”,严禁人员聚集。
九、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出入公共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店、餐馆、理发店等公共营业场所必须扫码出入。对住宅小区、学校、办公场所等,可自愿扫码,不作硬性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此前发布的通知(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石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附件【附件:石屏县村委会(社区)联系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