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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公示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029
  • 发布机构
    石屏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7日至11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指出了“七个方面、14个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组工作条例》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逐章逐条学,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二是对巡察指出党组会与行政班子会“议事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对局党组研究的事项,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党组会与行政班子会按照事权分离召开。三是制定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用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行为,扎紧制度笼子。 

  (二)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责任意识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对工作业务重谋划部署、抓督查管理,确保工作高效、规范推进,严防失管失察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不作为、慢作为、混日子的“慵懒散”干部进行教育引导,严管厚爱,落实党管干部原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三)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能力修养,抓常、抓细、抓长。三是强化宗旨意识,守初心、担使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履行职责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坚持党建服务中心,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中履职尽责、提升成效。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深化认识,自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坚持“一把手”带头,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牢牢掌握话语权,杜绝错误思想、消极负面信息的宣传,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政治建设和思想建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践行发扬,形成工作正能量。 

  (五)关于“主题教育与推动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深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中不忘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我们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推动“守初心、担使命”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在工作部署落实中守初心担使命。不忘初心归根到底是不能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使命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行动,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在履职尽责中体现初心使命。聚焦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助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聚焦土地、矿产、规划审批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等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要求,提升服务效能,改善营商环境,树牢为民务实清廉之风。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局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自觉参加“三会一课”学习。二是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三是对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材料不规范,会议记录不齐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七)关于“担当精神有所欠缺,对土地执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土地执法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对2016—2018年度33个土地卫片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按照省州时间节点要求,于10月31日前已完成查处整改任务。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及时对接协调、督促缴纳,并下发催缴通知书。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全面履行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处置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履职担当。严格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严查严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增强执法公信力、执行力。四是强化责任共建。认真落实《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推进构建部门协同、县乡(镇)联动、合力共治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五是强化能力建设。打铁要靠本身硬。我们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持之以恒强化能力素质提升,着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八)关于“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衔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做好职责整合、人员融合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新“三定”方案,我局内设9个业务科室,设立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和3个事业单位,统筹好人力资源调配,优化内部运行机制。二是不动产登记发证提质增效。主动协调住建、税务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到我局政务大厅,推行房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一般登记(含初始、变更、转移、预告等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等其他登记即时办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九)关于“向汽车租赁行租用车辆,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发现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中向汽车租赁行租用车辆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令行禁止。二是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十)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处理不规范,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立行立改。二是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肃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账目管理,公务接待严格规范、厉行节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十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管干部原则。实行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实行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面激励体系,用好“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监督执纪。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落实监督责任。三是严管厚爱。切实抓好严早严小严预防,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使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对干部做到严管厚爱。 

  (十二)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有令必行。二是常态化、长效化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戒—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从30个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三是坚定践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事”盯紧抓实、作为“责任田”深耕细作,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氛围。 

  (十三)关于“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对项目监管不力,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坝心镇底莫、龙朋镇桃园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存在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我们即知即改,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举一反三,严格土地整治项目合同管理,规范签订和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七、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 

  (十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差距,措施少,落实效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我们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们深刻理解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坚持践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深入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自我革命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五是坚持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4857480、4845382、4845379;邮政信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62200);电子邮箱:shipingtd@163.com。 

    

    

  中共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3月23日